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各地上报的1998年上半年《税务稽查机构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和《税务稽查机构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两表)已汇审完毕。从汇审情况看,多数地区这次两表质量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有些地区两表没有严格按照总局统一规定的项目口径填报,直接影响了全国的汇总统计。为了保证两表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现就有关问题强调如下:
一、两表每半年报送一次,报送时间分别为本年的7月31日前和次年的1月31日前。上半年两表不填报本期数,只填报累计数,即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数据。全年两表填报本期数和累计数,本期数系指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累计数系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
二、《税务稽查机构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表二(10)中的“立案查处案件金额总计”,是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十三条的规定立案查处的案件金额总计,是指偷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逃避追缴欠税和发票违法及其他税务违法案件中立案查处的案件金额总计的数据;它小于或等于表二(2)中“金额总计”的数据。
三、向总局上报两表时,金额单位统一填报“万元”,不保留小数点。在《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统计报表”模块中点中“生成上报数据”,即可自动将数据转换成“万元”。
四、在应用《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上报两表的电子数据时,文件名称选用的是该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国家税务局在行政区划代码前加G,地方税务局在行政区划代码前加D(参见附件)。
五、要严格遵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7]122号),使用经过总局验收的《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上报两表,保留所有的行列项目,不得任意改动和缩格。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
目录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07企业基础信息表及表单选择
14纳税调整明细表
38税收优惠明细表
4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47弥补亏损明细表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一、政策提示
(一)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政策提示
1. 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
2019 年以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如下(需同时满足):
(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
资产总额:指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 /4。
从业人数:指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计算方法同上)。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2.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 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② 分支机构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③ 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如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以后年度符合了相关政策享受条件,应先修改相关行业后,再申报享受相关政策。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具体享受条件及相关要求请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按照文件规定需符合相应条件或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清单认定,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小微企业不能享受有关政策。
(3)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会带来折旧计提和扣除的税会差异。对于该项资产而言,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当年,对允许一次性扣除的金额与会计核算计提折旧金额之间的差额要进行纳税调减;在以后年度,则要对会计核算计提折旧的金额进行纳税调增。
此处主要列举小型微利企业常见扣除项目,具体扣除条件及相关要求可参考下文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填报要点。如企业发生其他扣除项目,可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做纳税调整。
(二)涉及纳税调整的常见限额扣除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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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pdf(请在网页端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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