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名单的公告
发文时间:2021-05-11
文号:冀财税[2021]10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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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2020年第27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一、省属社会组织


  1河北省雄县文昌教育发展基金会


  2河北省凤瑞助学基金会


  3河北省登峰慈善基金会


  4河北省德盛公益基金会


  5河北省重生医疗救助基金会


  6邯郸市紫山公益基金会


  7河北昊兴公益基金会


  8河北省天助慈善基金会


  9河北省长盛慈善基金会


  10河北省宏兴公益基金会


  11河北省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教育基金会


  12河北省乐仁慈善基金会


  13河北爱华慈善基金会


  14河北省悦辰星慈善基金会


  15河北省花与拾公益基金会


  16河北省民联慈善基金会


  17河北省宏新教育基金会


  18河北省京海明珠慈善基金会


  19秦皇岛市志愿服务基金会


  20河北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21河北省石家庄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22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23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24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25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26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27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28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29河北省晋州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0河北省平山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1河北省赵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2河北省深泽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3河北省高邑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4河北省行唐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5河北省正定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6河北省无极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7河北省元氏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8河北省井陉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9河北省灵寿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40河北省唐山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41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42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43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44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45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46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47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48河北省遵化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49河北省滦州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50河北省迁安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51河北省迁西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52河北省玉田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53河北省滦南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54河北省乐亭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55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56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57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58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59河北省卢龙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60河北省昌黎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61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62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63河北省邯郸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64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65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66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67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68河北省武安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69河北省大名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70河北省广平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71河北省磁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72河北省成安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73河北省曲周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74河北省鸡泽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75河北省邱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76河北省馆陶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77河北省魏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78河北省涉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79河北省临漳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80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81河北省邯郸冀南新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82河北省邢台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83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84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85河北省新河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86河北省南宫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87河北省沙河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88河北省清河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89河北省广宗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90河北省柏乡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91河北省临城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92河北省隆尧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93河北省内丘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94河北省邢台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95河北省宁晋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96河北省平乡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97河北省任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98河北省南和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99河北省临西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00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01河北省保定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02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03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04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05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06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07河北省涿州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08河北省安国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09河北省望都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10河北省唐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11河北省曲阳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12河北省蠡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13河北省阜平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14河北省涞水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15河北省高阳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16河北省定兴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17河北省易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18河北省顺平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19河北省涞源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20河北省白沟新城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21河北省张家口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22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23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24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25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26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27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28河北省怀安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29河北省蔚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30河北省怀来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31河北省康保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32河北省阳原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33河北省张北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34河北省沽源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35河北省尚义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36河北省涿鹿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37河北省赤城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38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39河北省承德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40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41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42河北省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43河北省平泉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44河北省承德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45河北省滦平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46河北省隆化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47河北省兴隆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48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49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50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51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52河北省泊头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53河北省任丘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54河北省河间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55河北省黄骅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56河北省肃宁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57河北省沧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58河北省青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59河北省盐山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60河北省献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61河北省吴桥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62河北省东光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63河北省南皮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64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65河北省廊坊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66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67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68河北省三河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69河北省固安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70河北省大城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71河北省永清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72河北省文安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73河北省香河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74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75河北省衡水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76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77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78河北省深州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79河北省景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80河北省枣强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81河北省饶阳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82河北省安平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83河北省武强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84河北省阜城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85河北省武邑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86河北省故城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87河北省辛集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88河北省定州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89河北省社会救助基金会


  190河北省石家庄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191河北省栾城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192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193河北省晋州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194河北省元氏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195河北省灵寿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196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197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198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199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00河北省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01河北省邯郸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02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03河北省魏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04河北省临漳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05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06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07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08河北省新河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09河北省平乡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10河北省巨鹿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11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12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13河北省望都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14河北省涞水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15河北省张家口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16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17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18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19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20河北省张北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21河北省尚义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22河北省怀安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23河北省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24河北省承德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25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26河北省平泉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27河北省隆化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28河北省兴隆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29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30河北省泊头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31河北省河间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32河北省南皮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33河北省沧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34河北省东光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35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36河北省廊坊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37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38河北省霸州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39河北省固安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40河北省文安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41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42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43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44河北省阜城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45河北省安平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46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47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48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49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50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51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52河北省新乐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53河北省正定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54河北省行唐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55河北省深泽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56河北省高邑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57河北省赵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58河北省赞皇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59河北省平山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60河北省井陉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61河北省无极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62河北省唐山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63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64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65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66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67河北省遵化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68河北省迁安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69河北省滦州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70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71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72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73河北省秦皇岛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74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75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76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77河北省昌黎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78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79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80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81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82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83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84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85河北省武安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86河北省大名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87河北省邱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88河北省成安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89河北省曲周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90河北省鸡泽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91河北省广平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92河北省馆陶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93河北省磁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94河北省邯郸冀南新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95河北省柏乡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96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97河北省高碑店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98河北省阜平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99河北省博野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00河北省蠡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01河北省顺平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02河北省易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03河北省唐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04河北省高阳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05河北省曲阳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06河北省保定白沟新城社会救助基金会


  307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308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309河北省怀来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10河北省蔚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11河北省康保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12河北省阳原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13河北省沽源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14河北省赤城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15河北省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316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317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318河北省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319河北省承德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20河北省滦平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21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22河北省沧州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323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324河北省黄骅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325河北省任丘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326河北省青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27河北省海兴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28河北省盐山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29河北省吴桥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30河北省肃宁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31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332河北省三河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333河北省大城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34河北省永清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35河北省香河县社会救助基金


  336河北省衡水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337河北省饶阳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38河北省辛集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339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40河北省秦皇岛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41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42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43河北省沧州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44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45河北省海兴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二、市、县属社会组织


  1河北雄安新区雄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2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3河北雄安新区雄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4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5邯郸市慈善总会


  6邯山区慈善协会


  7承德市慈善总会


  8丰宁满族自治县慈善总会


  9张家口慈善义工联合会


  10张家口市怀来爱心助学助困基金会


  11赤城县慈善总会


  12保定市爱心协会


  13保定市金木慈善基金会


  14定州市思源公益事业服务中心


  15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慈善总会


  16滦平县慈善总会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民政厅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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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建筑业增值税政策衔接与适用

建筑业具有业务链条长、涉税环节多、税目多样等特点,属于税务处理易发生偏差的行业。增值税法实施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以下称10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以下称13号公告)等配套政策,对建筑业增值税政策衔接作出明确规定。本文解析政策核心变化,结合建筑业交易特点,对计税方式适用、一项应税交易税率确定、分包款扣除管理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认定等实务环节进行探讨。

一、取消甲供工程简易计税选择权

(一)新政内容。增值税法实施后,建筑服务的定义及9%的适用税率维持不变。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具体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此次税制平移的主要变化在于简易计税适用范围的收窄。依据10号公告第三条规定,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该项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废止文件与过渡安排。10号公告第五条第六项明确废止甲供工程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等政策,具体涉及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的"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及财税〔2017〕58号规定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0号公告对现有甲供工程给予过渡期安排,明确2026年1月1日前已选择简易计税的甲供工程,可继续按原政策执行至竣工。即自2026年1月1日起,新签订的甲供工程不再适用简易计税,一律按9%税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三)政策影响。一是新签甲供工程的税负问题。建筑服务企业需在投标报价中重新评估进项抵扣空间与定价策略,并与建设方协商材料供应方式以优化税务方案。二是清包工模式的比较优势显现。该模式因仍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税负确定性高,可能成为合同条款磋商中的考量因素。三是过渡期项目的合规管理。对于2026年前已适用简易计税的甲供项目,政策允许延续至竣工,企业应妥善管理备案资料、确保发票合规,并完善合同中的税务调整条款。

二、重塑建筑服务一项应税交易税率适用规则

增值税法实施后,对于"货物+服务"组合的交易,一方面,13号公告明确按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另一方面,10号公告限制简易计税适用范围,整体向标准税率靠拢,以保障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新政取消了自产货物及外购机器设备与安装服务分别核算的特殊待遇,统一按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安装服务不再单独适用低税率。

(一)适用范围扩大。增值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进一步明确,此类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二是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与原政策仅将"货物+服务"同时发生视为混合销售不同,增值税法下的同一笔应税交易,无论"货物+货物""服务+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货物+不动产"等组合形式,只要涉及两个及以上税率或征收率且存在明显的主附关系,均属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情形。

(二)判定标尺变化。原增值税混合销售规则下,以纳税人的"经营主业"确定适用税率,实务中通常以年度销售额中货物或服务销售额占比50%以上作为判断"经营主业"的具体标准。增值税法则将判定标准明确到"一项应税交易",以交易内部的"主附关系"取代年度销售额占比。13号公告第三条列举了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应税交易主要业务适用税率的具体情形:(1)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提供的软件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适用软件产品的税率;(2)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3)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适用电力产品的税率;(4)提供交通工具租赁服务的同时收取的信息技术等服务费,适用租赁服务的税率。13号公告同时明确,纳税人发生的与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

(三)主要业务判定的具体规则。1.特定货物组合的税率适用:13号公告已将"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明确界定为适用货物的税率。因此,建筑企业销售钢结构、门窗等并附随安装服务的,应适用13%税率。2.一般情形的主附关系判定:与上述已被明确列举的情形不同,建筑服务中其他跨税率组合尚未被13号公告覆盖,应回归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的一般性规定,即按照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通常,建筑服务在合同价款、资源投入或交易目的上居于主体地位时,适用9%税率;若设计、技术授权等服务在交易目的或价值构成上居于主体地位,则可能适用6%税率。企业需审慎评估税务风险,完备举证资料,必要时寻求税收事先裁定或专项税务意见,避免后续税企争议。

三、收紧差额征税凭证管理

增值税法实施后,仅保留了建筑、不动产等少数行业的"简易+差额"模式的过渡性安排,政策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10号公告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支付的分包款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凭证管理方面,纳税人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留存备查,否则不得扣除。其中,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或者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此外,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发票开具方面,10号公告第四条第十二项规定,适用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相关价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实务中,纳税人可选择两种开票方式:一是使用"差额征税—差额开票"模块开具发票;二是分两张发票开具——差额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包扣除部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厘清建筑服务预缴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以下称14号公告)延续了增值税法实施前的预缴规则。预缴地点: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的,非跨地区项目,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跨地区项目收取预收款的,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预征率与税款计算: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预征率为3%。预缴期限: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按季纳税的,为季度结束后的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及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的,应当自收到预收款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方面,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13号公告第四条第二项在此基础上,对"先收取价款再分期或者分次提供服务"的特殊情形作出进一步明确:以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与合同约定的当日,按照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应当就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建筑服务实行工程进度结算制,其交易模式与上述"先收款、后分期(次)服务"模式存在本质区别,不应适用该规则。建筑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按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结合工程进度结算节点确定。

综上,企业应准确区分预缴时点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待纳税义务发生后全额申报销项税额;建立预缴税款台账,按项目逐笔登记预收款、分包款扣除及已预缴税款等信息,避免延迟申报风险。

热点问答: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新规有何影响?

财政部8月14日消息,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23号),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执行。

1.非货币性资产是什么?

公告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公告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表示,公告所称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设备、技术专利、股权、知识产权等资产形式,对于支撑相关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依托的"硬核资产"。

2.政策调整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根据公告,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规定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现行政策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发生的损失,不得分期确认。

白彦锋表示,上述税收优惠有助于通过递延纳税的方式,减轻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资产交易所得相关税收负担,鼓励企业进行资产置换、提高资产配置效率。

3.此次政策调整对相关产业有何影响?

白彦锋表示,集成电路、工业母机是我国近年来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点领域。上述税收优惠为相关产业提供稳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预期,促进相关产业在"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