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有关事宜的通知
黑财税[2023]40号 2023-9-6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税务局:
年初以来,国家延续和优化了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就业、科技创新等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着力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发挥政策效应,现就做好2023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策落实工作。税费优惠政策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是直接有效和公平的惠企政策,是支持企业纾困解难、保市场主体和保就业的重要措施。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积极意义,高度重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靠前指挥,高质量做好征管服务,高标准抓好政策执行,持续抓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向市场主体释放政策红利,更好助力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二、强化税费宣传和辅导,促进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充分依托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和纳税辅导,努力实现“政策找准人”“政策送上门”,点对点开展政策辅导,耐心细致地为市场主体讲解国家政策规定的享受条件、申报流程,认真受理纳税人缴费人政策咨询,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三、加强部门配合,做好政策跟踪问效。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税费政策落实沟通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要加强政策执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内各项政策减免税户数、减免税金额、对财政收入影响等数据;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注重收集市场主体在享受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对于政策执行层面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税务局、省财政厅报告。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3年9月6日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
目录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07企业基础信息表及表单选择
14纳税调整明细表
38税收优惠明细表
4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47弥补亏损明细表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一、政策提示
(一)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政策提示
1. 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
2019 年以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如下(需同时满足):
(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
资产总额:指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 /4。
从业人数:指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计算方法同上)。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2.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 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② 分支机构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③ 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如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以后年度符合了相关政策享受条件,应先修改相关行业后,再申报享受相关政策。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具体享受条件及相关要求请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按照文件规定需符合相应条件或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清单认定,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小微企业不能享受有关政策。
(3)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会带来折旧计提和扣除的税会差异。对于该项资产而言,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当年,对允许一次性扣除的金额与会计核算计提折旧金额之间的差额要进行纳税调减;在以后年度,则要对会计核算计提折旧的金额进行纳税调增。
此处主要列举小型微利企业常见扣除项目,具体扣除条件及相关要求可参考下文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填报要点。如企业发生其他扣除项目,可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做纳税调整。
(二)涉及纳税调整的常见限额扣除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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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pdf(请在网页端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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