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24]17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文时间:2024-5-22
文号:财办会[202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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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稳步推进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可持续相关信息披露,我们起草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4年6月2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三处 王妍 杨惠心

  联系电话:010-685539256855301668552548(传真)

  电子邮箱:czbkjsmof@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附件:

  1..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pdf

  2..《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5月22日

 



相关知识——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

来源: 会计准则委员会       2023-06-28

2023年6月26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S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以下简称IFRS S1)。IFRS S1旨在提供一套针对主体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整体要求,从而帮助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向主体提供资源的决策。

一、有关背景

2021年11月3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 Foundation)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上宣布成立ISSB,以制定一套综合性的全球高质量可持续信息披露基准性标准。为响应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对更加一致、完整、可比和可验证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的需求,帮助其评估企业价值,ISSB于2022年3月31日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和建议。梳理分析收到的反馈意见后,ISSB对征求意见稿中的部分要求进行了调整,最终形成并发布了IFRS S1。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

IFRS S1的目标是要求主体披露所有可合理预期会影响其发展前景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并指导主体如何充分地披露这些信息,以帮助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向主体提供资源的决策。

(二)适用范围

依据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或其他一般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相关财务报表的主体,可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以下简称ISDS)。IFRS S1适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主体,包括公共部门的经营性主体。如果从事非营利活动的主体采用IFRS S1,其可能需要对特定信息项目的描述进行修订。

(三)概念基础

IFRS S1包括公允反映、重要性、报告主体、关联信息四项概念基础。

一是公允反映。主体应当公允反映可合理预期会影响其发展前景的所有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即主体应当完整、中立、准确地描述可比、可验证、及时和可理解的相关信息。如果依据本准则披露的信息,不足以让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对主体的现金流量、融资渠道和资本成本在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影响,则需提供额外的信息。

二是重要性。主体应当披露与可合理预期会影响其发展前景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有关的重要信息。如果漏报、错报或掩盖信息,可合理预期会影响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基于特定主体的财务报表和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做出决策,该信息就是重要的。

三是报告主体。披露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的主体应与相关财务报表的报告主体相同。如果根据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将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单一报告主体,则该主体披露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应帮助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其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内对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影响。

四是关联信息。主体应当提供有助于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如下关联性的信息:第一,信息相关项目之间的关联性,例如各种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之间的关联性;第二,主体提供的信息之间的关联性,包括主体披露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例如各个核心内容)之间的关联性,以及主体披露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与主体发布的其他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例如财务报表)之间的关联性。此外,编制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所使用的数据和假设应当尽可能与财务报表保持一致。

(四)核心内容

IFRS S1的核心内容包括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四个方面。

一是治理。主体应当披露能够帮助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有关监控、管理和监督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流程、控制和程序的信息。

二是战略。主体应当披露能够帮助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主体为管理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所制定的战略的信息。

三是风险管理。主体应当披露能够使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主体如何识别、评估、优先考虑和监控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以及以上流程是否以及如何被整合并影响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的信息。同时,此类信息有助于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评估主体的整体风险状况和整体风险管理流程。

四是指标和目标。主体应当披露能够使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主体在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方面的业绩,包括主体设定的或法律法规要求主体实现的目标的完成进度。

(五)一般要求

IFRS S1对指引来源、披露位置、报告时间、可比信息、合规声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指引来源。在识别可合理预期会影响主体发展前景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及适用的披露要求时,主体应当依据ISDS。此外,主体还应当参考可持续核算准则理事会(SASB)标准中的披露主题及相关指标,同时可以参考气候披露准则理事会(CDSB)框架应用指引、其他准则制定机构的最新声明以及在相同行业或地区经营的主体所识别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及相关信息披露等,并考虑以上指引来源的适用性。

二是披露位置。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是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组成的一部分,当主体的通用目的财务报告包含管理层评论或类似报告时,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可以在管理层评论或类似报告中披露。

三是报告时间。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应与财务报表同时发布,且与财务报表涵盖的报告期间相同。

四是可比信息。除非其他ISDS特别允许或要求,针对报告期间披露的所有定量信息,主体应当提供上一期间的可比信息。如果披露可比期内的相关叙述性信息,将有助于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主体报告期内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则主体应当披露这些可比信息。

五是合规声明。当主体全面符合ISDS所有披露要求时,主体应当出具合规声明。如果当地法律法规禁止主体披露ISDS要求披露的信息,或者ISDS要求披露的可持续相关机遇信息具有商业敏感性,主体可以豁免披露这些信息,且仍然可以出具上述合规声明。如果主体因当地法律法规禁止而豁免披露部分重要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主体应当声明未披露信息的类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主体因商业敏感性而豁免披露部分重要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主体应当披露该事实并在每个报告日重新评估是否仍符合豁免条件。

(六)判断、不确定性和差错

IFRS S1对判断、不确定性和差错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判断。主体应当披露信息,使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主体在披露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过程中做出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二是计量不确定性。主体应当披露信息,使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影响其披露的定量信息的重大不确定性。主体应识别其已披露的具有高度计量不确定性的定量信息,并且针对每一定量信息披露计量不确定性的来源,以及主体在计量定量数据时所运用的假设、近似值和判断。

三是差错。除非不可行,主体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告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三、与征求意见稿的对比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准则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对部分章节和内容顺序进行了重新编排。例如,新增了概念基础章节,将有关公允反映、重要性、报告主体、关联信息等内容归入其中。

第二,对部分表述和内容进行了修改或删减。例如,为避免与“重要的”(material)一词混淆,准则正文删除了“可持续相关重大风险和机遇”中的“重大的”(significant)一词;针对无法提供有关财务状况、财务业绩和现金流量的定量信息的情况,进行了更详细的说明。

第三,对部分规定进行了拆分,使其更具指标性和条理性。例如,将与治理相关的披露要求按照治理层和管理层两个维度进行说明。

第四,提供更多相称性措施和豁免条款。例如,引入“无需付出过度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可支持的信息”的要求,新增与商业敏感信息有关的豁免及准则生效后的过渡性豁免等条款。

四、生效日期及过渡性豁免

(一)生效日期

IFRS S1将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允许主体提前采用。如果主体提前采用该准则,则应当充分披露,并同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

(二)过渡性豁免

IFRS S1的过渡性豁免主要包括,主体在采用该准则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期内:第一,无需披露可比信息;第二,允许在发布财务报表后披露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第三,允许仅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并仅在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应用IFRS S1中的要求。此外,对于第一年仅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主体,在采用IFRSS1的第二个年度报告期内,无需披露除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以外的其他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的可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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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开票面临“选码”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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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人工智能同样可能误判商品信息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后,纳税人可将原税控设备中的客户和商品编码等信息批量导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通过特有名词、关键词匹配的线性逻辑实现快速开票,解决了人工选码效率低、跨平台数据割裂等问题。但是商品编码体系较多、对复合商品的赋码标准缺乏等影响因素依然存在。

  笔者认为,可探索“数据获取—语义理解—多维校验—动态优化”的AI全流程链路开票模式,以更好应对复杂开票场景。依托AI语义处理能力,理解复杂的业务并简单描述,再将其自动匹配到最接近的编码,结合业务合同、支付记录等多维数据交叉校验,不断优化匹配规则。

  从目前来看,实现链路开票尚存待解难题。

  数据质量有待加强。数据校验和机器学习对数据质量要求较高,目前纳税人自行填写商品信息开票的模式让开票行为自由度更高,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有效数据与无效数据掺杂的情况。例如,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兼营物业管理和停车服务,开票时惯性思维选择“现代服务”税目,适用6%的增值税率,未将停车服务对应的销售数据正确开具为不动产经营租赁发票,适用9%的增值税率。这使得日常税收征管中预警模型对风险识别的误判率上升,需要人工耗费大量精力追溯数据链路、校准算法逻辑。自由填报数据后失真的错误数据可能“污染”AI模型,AI可能将错误模式视为合理行为,导致错误推荐编码、税率错配等。

  AI应用的技术水平也有待加强。当前AI对非结构化数据解析能力有限,开票项目名称中出现多种规格名、品牌名等数据时,会对商品适用税率判断造成干扰。如开票项目名称为“柚子味鱼排”,AI可能误判商品为“柚子”。同时,在诸如混合销售或减免税政策等复杂业务场景下,AI误判率增加,需要人工介入复核。

  此外,各个行业的商品分类逻辑差异显著,单一AI模型难以兼顾各行业特征,每个垂直领域模型调试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并且随着行业发展、政策变动等因素还需要模型能够快速迭代响应,调试成本较高。

  “链路开票”落地的解决方案设计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进一步优化商品编码,升级税率、征收率的智能推荐系统等,推动实现销售货物或劳务过程的争议前置、校验前移、标准先定、链路闭环。

  构建商品全生命周期溯源体系。在商品编码与《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等现有编码规则匹配之外,拓展匹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GS1编码数据,构建开放共享的商品服务编码知识库。可通过AI自动生成基础词条,匹配对应商品,根据行业标准、优惠政策等变化及时更新对应词条,供纳税人和税务人实时查询使用。通过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实时调取商品名称、规格、材质等基础信息,依托GS1编码基础标识体系,为每个商品生成独有的“税收数字身份证”,保证企业开具发票时可以“识码寻码”,通过单个商品唯一的“税收数字身份证”选择与之对应且正确的商品编码和税率、征收率。通过管理商品“税收数字身份证”,获取相关商品的流通路径和销售情况,为行业趋势和经济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推动分类体系规范融合。基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服务注释条款,探索构建“业务场景—服务类型—编码税率”模型。在数电发票开票平台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解析业务合同和商品关键词,根据关联属性强、中、弱三层清分处理。对于强关联的关键词自动关联匹配相应商品编码和税率,初步清分出标准化商品征收信息。对于中、弱关联的商品做好人工复核标记,提示转入人工确认环节,可人工一键处理的简单复核业务在确认后更新开票模型知识库。同时,由税务与行业领域的专家代表组成编审委员会,对清分后无法判别的弱关联争议条目进行人工裁定,将可能存在的争议环节前置,提供企业异议申诉渠道,会商解决后定期更新商品服务编码知识库,通过动态增补尽量实现所有货物服务商品代码、名称及税率、征收率的正列举和更新维护。

  打造智能开票精准智控系统。探索扫码开票、人工预填开票和图像识别开票三类开票模式,提升企业规范开票效能。针对已有商品“税收数字身份证”的规范化商品,通过扫描对应的商品“税收数字身份证”码,自动匹配对应商品税收分类编码和税率开具发票,并根据购买方付款的账户信息自动发送给购买方。在开票环节,依托数电发票提高开票效率,同时推进智慧税务场景建设辅助校正开票准确率,实现商品流通全链路自动化“无感”开票。

  通过“系统智能化预填+人工校验修正”的人机协同模式,自动获取纳税人前期人工预填数据,根据业务类型自动预填必填项目,纳税人仅需人工核对补充,解决标准化系统难以覆盖复杂交易场景的问题,同时通过人工修正结果反哺系统迭代开票监测,双向反馈降低误开率。开票系统增设描述词过滤模型,自动屏蔽“柚子味”“芝士味”等风味描述词,聚焦核心商品词预填,当人工核对时弹出提示框“检测到风味描述词,请确认实际商品是否为鱼排?”确认即开票,修正即通过人工修正补充商品特征描述,训练模型提示预填准确度。

  对未纳入GS1编码体系的非标商品,如定制商品、手工制品等,可以采用“图像特征提取+语义分析”技术识别商品外观、结构,智能生成推荐编码,并按照对应税率开具相应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