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社会[2024]152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
发文时间: 2024-10-18
文号:发改社会[2024]1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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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商务主管部门:

  提高家政服务质量,是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迫切任务。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有利于促进家政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相衔接,是优化家政人力资源供给质量和结构,提升家政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为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强家政人才教育培养

  (一)发展家政相关专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职业学校要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设市场急需的家政相关专业,合理安排招生规模,增加办学层次,构建梯次有序的人才培养体系。普通高校与职业学校要推动课程资源共享,探索学分互认。鼓励设有家政相关专业的高职院校扩大面向中职学校家政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原则上每个省至少建设1个职业教育高水平现代家政类专业群,全国建设2个以上国家级职业教育高水平现代家政类专业群。鼓励各地在家政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分配上给予倾斜。

  (二)完善家政相关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发挥家政专业教师培训基地作用,加大专业师资培训力度,扩大家政教育专业教师队伍规模。修订完善家政“双师型”教师分类聘用及评价标准,招聘一定数量持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家政从业人员,鼓励学校与家政企业师资按规定互聘兼职。鼓励将家政企业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建立家政“双师型”教师定期培训机制,明确教师在企业参加实践实训的时间要求。加强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建设,推广“岗课赛证”四位一体、育训结合的家政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多元化实践教学体系。

  (三)大力发展家政继续教育。支持各类高等院校发展家政相关专业学历继续教育,促进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融通,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各类非学历成果与学历教育学分互认,提高技能类课程学分比例,试点完全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有序推动家政相关专业纳入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健全举办者和学习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经费筹措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接受学历继续教育。

  (四)加强家政服务通识教育。鼓励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普及生活劳动知识与实用技能,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适宜的生活劳动教育,支持学校聘请家政专业教师兼职授课。鼓励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学开放,支持学校与家政企业合作建设一批家政教育体验基地。鼓励老年大学开设生活兴趣爱好课程,教授家庭沟通技巧和健康养生知识。

  二、强化家政从业人员技能提升

  (五)健全家政企业培训制度。指导家政企业建立包括岗前、在岗、转岗等全链条全员培训制度。岗前培训应根据服务项目类别,明确最低培训时长,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在岗培训要落实每两年至少1次“回炉”培训要求。鼓励家政企业通过转岗培训、职业经理人培训等方式,畅通人员横向流动和纵向晋升的职业发展通道。支持有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和家政龙头企业,建立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培训体系和培训设施。鼓励中小家政企业向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

  (六)健全技能提升工作体系。完善家政服务业职业分类体系,推进家政服务业相关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制(修)订,强化家政服务标准实施应用。持续推进家政(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的职业学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面向家政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培养,在教材开发和课程设置上提高职业道德内容比例。持续开展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引导更多家政企业组织家政服务员在“家政信用查”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并参加线上培训,通过“家政信用查”向消费者展示培训信息。深化以赛促训,支持举办各级各类家政职业技能大赛,鼓励在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中设置家政服务类竞赛项目。

  (七)加强家政培训品牌建设。实施“巾帼家政”提质扩容技能提升工程,每年培训家政从业人员20万人以上。实施工会家政培训行动,每年培训家政从业人员10万人次。实施“国开家政”培训行动,每年培训家政从业人员30万人次,家政培训师资3万人次,家政职业经理人1万人次。支持和鼓励各地按照“一地一品”,打造家政培训精品工程。

  三、完善家政产教融合载体

  (八)培育家政产教融合型企业。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标准,大力培育家政领域产教融合企业。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列为国家级或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各地要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化“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举措,支持家政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

  (九)支持建设家政实训基地。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共建共享家政实训基地,探索“联合体”“分基地”等多种合作模式。支持实训基地增加家政相关的场景、功能和模块。支持家政企业参与院校建设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政府建设的公共实训基地运营。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积极支持。

  (十)打造家政产教融合新型载体。支持家政供应链和产业链上下游领军企业、家政龙头企业、高水平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牵头,联合有关行业组织、学校、机构、企业等共同组建家政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重大战略,发挥政府统筹、产业聚合、企业牵引、学校主体作用,以家政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一批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家政市域产教联合体。

  四、赋能家政企业高质量发展

  (十一)促进人才培养匹配市场需求。支持家政企业深度参与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的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将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创新点对点、订单式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家政企业设置一定比例的职业学校学生学徒岗位。鼓励家政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支持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主动服务家政行业人才需求,及时调整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专业设置。

  (十二)促进行业升级和融合发展。鼓励智能制造、家政等领域开展校企合作,加强智能家居、家庭服务机器人等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在家政领域应用。开展家政智能化教育培训,培养新型家政服务人才。推广家政数字化培训方式,鼓励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制定统一的线上培训标准接口,促进数据互联互通与培训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具有家政运营和数字化能力的龙头企业,构建社区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平台。鼓励各地吸引养老、托育、物业、酒店等相关领域大型企业进入家政行业跨界经营。

  (十三)深化供需对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家政产教融合型企业、家政龙头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等,与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建立稳定对接机制,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进入家政行业。鼓励各地对农村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登记失业人员加强职业指导,提供多种形式就业推荐。鼓励退役军人等群体投身家政行业创新创业,努力实现创业带动更多高质量就业。

  五、组织实施

  (十四)加强工作保障。各地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协调机制把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作为重要议程,压实责任,细化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统筹各类政策和资金,在提供低收费培训场地、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床位)供给、强化金融资金支持、保障家政从业人员权益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十五)形成多方合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参与家政服务标准制定推广,协助开展产教融合成效评估,及时发布行业信息。鼓励各级政府、社会团体等以项目委托方式调动各方积极性,建设教育、培训、评价、就业一体的人才供应链。

  (十六)营造良好环境。积极挖掘宣传家政服务人员先进事迹,选树表彰先进人物,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度。加强生活观、劳动观与职业观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正确就业观,提升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正确认识,营造“职业无贵贱、劳动受尊重”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包容社会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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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其登记机关辖区内申请登记一个或者多个实体经营场所,即“一照多址”,这是自市场监管部门推出“一址多照”登记改革后,又一项便利个体创业的登记制度。不论是“一址多照”还是“一照多址”,都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适应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个体税收征管,引导其合法合规经营、依法诚信纳税,是基层税务机关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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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开票时将“柚子味鱼排”写成“柚子”,怎么办?

当下人工智能(AI)应用逐渐深入各行各业,如何依托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赋能企业开票,将传统需要人工判别的开票内容,转变为规则自动化、判别智能化的AI链路数智化开票,值得关注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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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面,目前的商品编码体系较多,有待统一;另一方面,编码设计滞后于新业态的发展速度。一些新兴产品、复合型商品等没有与之完全对应的条目,存在“无码可选”的问题。有的企业“自主创标”,根据自有业务管理便利创建内部类目,无法与现有商品编码直接对应。有的电商平台自建分类标签,对部分携带附加服务属性的复合型商品等,开票选码依赖电商平台财务人员主观判断,不同电商平台开具发票信息可能不同。

  当前人工智能同样可能误判商品信息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后,纳税人可将原税控设备中的客户和商品编码等信息批量导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通过特有名词、关键词匹配的线性逻辑实现快速开票,解决了人工选码效率低、跨平台数据割裂等问题。但是商品编码体系较多、对复合商品的赋码标准缺乏等影响因素依然存在。

  笔者认为,可探索“数据获取—语义理解—多维校验—动态优化”的AI全流程链路开票模式,以更好应对复杂开票场景。依托AI语义处理能力,理解复杂的业务并简单描述,再将其自动匹配到最接近的编码,结合业务合同、支付记录等多维数据交叉校验,不断优化匹配规则。

  从目前来看,实现链路开票尚存待解难题。

  数据质量有待加强。数据校验和机器学习对数据质量要求较高,目前纳税人自行填写商品信息开票的模式让开票行为自由度更高,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有效数据与无效数据掺杂的情况。例如,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兼营物业管理和停车服务,开票时惯性思维选择“现代服务”税目,适用6%的增值税率,未将停车服务对应的销售数据正确开具为不动产经营租赁发票,适用9%的增值税率。这使得日常税收征管中预警模型对风险识别的误判率上升,需要人工耗费大量精力追溯数据链路、校准算法逻辑。自由填报数据后失真的错误数据可能“污染”AI模型,AI可能将错误模式视为合理行为,导致错误推荐编码、税率错配等。

  AI应用的技术水平也有待加强。当前AI对非结构化数据解析能力有限,开票项目名称中出现多种规格名、品牌名等数据时,会对商品适用税率判断造成干扰。如开票项目名称为“柚子味鱼排”,AI可能误判商品为“柚子”。同时,在诸如混合销售或减免税政策等复杂业务场景下,AI误判率增加,需要人工介入复核。

  此外,各个行业的商品分类逻辑差异显著,单一AI模型难以兼顾各行业特征,每个垂直领域模型调试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并且随着行业发展、政策变动等因素还需要模型能够快速迭代响应,调试成本较高。

  “链路开票”落地的解决方案设计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进一步优化商品编码,升级税率、征收率的智能推荐系统等,推动实现销售货物或劳务过程的争议前置、校验前移、标准先定、链路闭环。

  构建商品全生命周期溯源体系。在商品编码与《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等现有编码规则匹配之外,拓展匹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GS1编码数据,构建开放共享的商品服务编码知识库。可通过AI自动生成基础词条,匹配对应商品,根据行业标准、优惠政策等变化及时更新对应词条,供纳税人和税务人实时查询使用。通过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实时调取商品名称、规格、材质等基础信息,依托GS1编码基础标识体系,为每个商品生成独有的“税收数字身份证”,保证企业开具发票时可以“识码寻码”,通过单个商品唯一的“税收数字身份证”选择与之对应且正确的商品编码和税率、征收率。通过管理商品“税收数字身份证”,获取相关商品的流通路径和销售情况,为行业趋势和经济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推动分类体系规范融合。基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服务注释条款,探索构建“业务场景—服务类型—编码税率”模型。在数电发票开票平台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解析业务合同和商品关键词,根据关联属性强、中、弱三层清分处理。对于强关联的关键词自动关联匹配相应商品编码和税率,初步清分出标准化商品征收信息。对于中、弱关联的商品做好人工复核标记,提示转入人工确认环节,可人工一键处理的简单复核业务在确认后更新开票模型知识库。同时,由税务与行业领域的专家代表组成编审委员会,对清分后无法判别的弱关联争议条目进行人工裁定,将可能存在的争议环节前置,提供企业异议申诉渠道,会商解决后定期更新商品服务编码知识库,通过动态增补尽量实现所有货物服务商品代码、名称及税率、征收率的正列举和更新维护。

  打造智能开票精准智控系统。探索扫码开票、人工预填开票和图像识别开票三类开票模式,提升企业规范开票效能。针对已有商品“税收数字身份证”的规范化商品,通过扫描对应的商品“税收数字身份证”码,自动匹配对应商品税收分类编码和税率开具发票,并根据购买方付款的账户信息自动发送给购买方。在开票环节,依托数电发票提高开票效率,同时推进智慧税务场景建设辅助校正开票准确率,实现商品流通全链路自动化“无感”开票。

  通过“系统智能化预填+人工校验修正”的人机协同模式,自动获取纳税人前期人工预填数据,根据业务类型自动预填必填项目,纳税人仅需人工核对补充,解决标准化系统难以覆盖复杂交易场景的问题,同时通过人工修正结果反哺系统迭代开票监测,双向反馈降低误开率。开票系统增设描述词过滤模型,自动屏蔽“柚子味”“芝士味”等风味描述词,聚焦核心商品词预填,当人工核对时弹出提示框“检测到风味描述词,请确认实际商品是否为鱼排?”确认即开票,修正即通过人工修正补充商品特征描述,训练模型提示预填准确度。

  对未纳入GS1编码体系的非标商品,如定制商品、手工制品等,可以采用“图像特征提取+语义分析”技术识别商品外观、结构,智能生成推荐编码,并按照对应税率开具相应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