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加强对香港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等文件合法性的审查,保障《安排》所提供的优惠措施真正落实给香港投资者,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促进内地与港、澳经济共同发展的若干意见》(工商外企字[2003]第14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司发通[1996]026号),现就涉港企业登记文书证明效力问题通知如下。
一、《若干意见》中“有关登记规程规定提交的合法开业证明等有关文件”包括:
(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的“投资者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规定的“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董事会成员的任职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由该企业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开业合法证书”、“该企业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的授权书”;
(五)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涉及香港投资者身份证明的文件。
二、香港投资者提交上述有关文件,可提供原件,并须对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或由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证明,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对此,工商机关可免予核对原件。
三、各被授权局在审查香港投资者提交的有关身份证明文件时,应严格审核确认相关文件的合法性。
为防止未经授权的机构、人员出具的无效证明和不法人员伪造的证明,现将司法部截止2003年3月委托的281名委托公证人(香港)名单及其签章式样和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转递专用章式样印发给你们,供审查工作中核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00四年二月九日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
目录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07企业基础信息表及表单选择
14纳税调整明细表
38税收优惠明细表
4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47弥补亏损明细表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一、政策提示
(一)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政策提示
1. 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
2019 年以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如下(需同时满足):
(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
资产总额:指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 /4。
从业人数:指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计算方法同上)。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2.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 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② 分支机构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③ 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如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以后年度符合了相关政策享受条件,应先修改相关行业后,再申报享受相关政策。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具体享受条件及相关要求请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按照文件规定需符合相应条件或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清单认定,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小微企业不能享受有关政策。
(3)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会带来折旧计提和扣除的税会差异。对于该项资产而言,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当年,对允许一次性扣除的金额与会计核算计提折旧金额之间的差额要进行纳税调减;在以后年度,则要对会计核算计提折旧的金额进行纳税调增。
此处主要列举小型微利企业常见扣除项目,具体扣除条件及相关要求可参考下文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填报要点。如企业发生其他扣除项目,可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做纳税调整。
(二)涉及纳税调整的常见限额扣除项目清单
。。。。。。。。。。。。
附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pdf(请在网页端打开)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89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