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2025]2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5-04-28
文号:人社部发[2025]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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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是宝贵的人才资源。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挖岗位、提能力、优服务、强保障,全力以赴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

  (一)扩大市场化就业岗位。拓展企业就业主渠道,综合运用扩岗补助、就业困难等人员社保补贴等各类政策,激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公开本地促进青年就业政策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大力推行“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服务方式,推动各项就业政策集中兑现,提高政策落实率。组织人社专员、高校就业工作人员对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就业服务,了解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招聘需求,促进人岗快速匹配。深化“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拓展市场化岗位规模。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社会组织,参照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拓宽基层就业空间。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城乡基层岗位归集发布机制,依托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等,动态发布本地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城乡社区就业岗位。统筹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加大招募计划向脱贫地区、东北地区、边疆地区倾斜力度。

  (三)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统筹用好本地事业单位编制存量,重点面向高校、中学等教育类事业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挖掘岗位资源,并向高校毕业生倾斜。加快事业单位招聘进度安排,8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工作。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支持青年自主创业。用好各地创业孵化载体,鼓励政府投资的孵化器放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免费入驻门槛。强化创业服务保障,将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纳入重点孵化项目库,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政策落实等“一条龙”服务,提升创业成功率。支持建设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中心,促进创新创业项目孵化落地。加强融资支持,遴选有资金需求、带动就业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组织“政企银担”交流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融资对接服务。

  二、全力支持提升就业能力

  (五)实施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聚焦就业市场急需的知识和技能要求,推动在全国高校开设1000个“微专业”和1000门职业能力培训课程,重点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培训。指导高校组织社会需求不足相关学科专业点学生参与“微专业”或培训课程学习,优化知识和技能结构,通过考核后可获得相应学习证明。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允许近年持续就业状况不佳相关专业学生按规定转专业或辅修其他专业。推进急需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与教学内容实质性更新迭代,根据需要超常规增设一批学科专业点。

  (六)全面推开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求职能力实训师队伍建设,组织师资培训班,开办研讨交流、观摩教学等活动。积极开展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将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纳入实训范围,组织企业参观、跟岗锻炼等体验活动,开展简历修改、形象礼仪等课程教学,帮助提升求职能力。

  (七)实施百万青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引导支持广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根据职业规划、求职意向自主参加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2025年,力争组织100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技能培训活动。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特点,加强数字人才培育,研究数字经济技能需求清单,开发一批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等领域培训项目。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行工学一体化、学徒制、项目化等培养培训模式,加强岗位核心技能、关键技术实操实训,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技能水平。

  (八)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强化见习岗位开发,面向企业、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岗位。强化见习规范管理,指导见习单位做好见习协议签订、带教制度落实、见习待遇保障相关工作,定期跟进检查见习单位见习人员管理、政策落实和见习实效等情况。强化见习跟踪帮扶,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做好见习后未留用人员后续就业帮扶。

  三、着力强化就业服务保障

  (九)做实做细高校就业指导帮扶。强化就业观念引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办好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实施“共建共享岗位精选计划”,汇集更多岗位资源。高校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发动其优先参加“宏志助航计划”。

  (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3-6月,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持续推动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六进”校园。充分发挥职业指导师、就业创业领域专家、人力资源经理等专业力量作用,开展多元化交流指导,组织沙龙对话、求职讲堂、就业咨询等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

  (十一)开展百所高校人社厅局长结对帮扶活动。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选取3-5所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组织人社厅(局)长、就业局长定点联系、定期走访、定向服务。根据结对院校毕业生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针对性筛选、推送岗位信息,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服务。

  (十二)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教育部门对接,7月份完成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综合运用求职登记、走访摸排等方式,完善实名台账,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聚焦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明确专人结对帮扶,实施“一人一策”,针对性提供3-5个高质量岗位信息。

  (十三)开展“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活动。全年接续举办百日千万招聘、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招聘月、国聘行动、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24365线上校园招聘等专项活动,丰富行业企业专场、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保持市场热度。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城市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重点面向三四线城市倾斜岗位资源。要强化做好现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各类现场招聘会安全。

  (十四)建立失业青年常态化帮扶机制。全年开放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畅通本地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允许失业青年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加强就业转失业青年摸排,掌握其就业失业状态,持续开展联系服务。加大异地求职服务力度,依托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现有资源,建设一批青年就业驿站,为异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政策解读、职业指导、招聘信息等“一站式”服务。

  四、加力营造就业良好环境

  (十五)加强招聘信息审核。指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设置招聘条件,不得发布性别、民族等歧视性信息,不得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信息,不得发布与岗位职责适配性无关的限制性条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参与企业资质及岗位信息审核,避免不合理招聘信息。

  (十六)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培训贷、付费实习、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乱象。加强侵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布传销、借贷、“黑职介”等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风险防范意识。用好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及时受理、查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的侵权线索,维护合法就业权益。

  (十七)强化宣传引导。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服务宣传,综合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制作发布本地区政策清单、服务项目清单、招聘活动清单,提升政策服务知晓度。开展典型宣传,积极选树服务重大战略、扎根城乡基层、投身西部地区等青年就业典型,组织好“最美高校毕业生”、“平凡岗位精彩人生”、“永远跟党走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劳模工匠进校园”、“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等人物事迹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将职业选择融入国家建设发展。

  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要求。要加强协同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工作调度机制,落实各项就业帮扶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教育部门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促就业政策;财政部门要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予以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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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登记制度改革,明确增值税申报方式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其登记机关辖区内申请登记一个或者多个实体经营场所,即“一照多址”,这是自市场监管部门推出“一址多照”登记改革后,又一项便利个体创业的登记制度。不论是“一址多照”还是“一照多址”,都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适应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个体税收征管,引导其合法合规经营、依法诚信纳税,是基层税务机关关注的问题。

  “一址多照”,指在同一经营地址,允许登记多个经营主体,即“一个经营地址,多个经营主体”,也就是说多个经营主体可以共用一个地址进行注册登记和从事经营。这种登记形式原来在各地建设的集贸市场、招商市场、家具市场、小商品市场、装饰装潢材料市场等一些专业市场中较为常见,如今已扩大至所有经营场所均可办理“一址多照”。

  “一照多址”,指同一经营主体、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不需要前置审批的,可用同一营业执照登记多个实体经营场所,即“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这种登记形式原来一直适用于企业登记,也就是在一张营业执照下登记注册多个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并对分支机构发放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凭营业执照副本,向经营所在地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现在将“一照多址”扩大至个体户,个体户在其登记机关辖区内的一张营业执照下可记载多个实体经营场所,且无须另行办理其他实体场所的注册登记,也无须领取营业执照副本。

  有关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记制度,其目的是简化登记流程,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然而,在实践中,一些个体工商户利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的登记制度便利,采取分散经营策略,将一户变多户、一址变多址,以达到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目的。目前除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要在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其经营所得计算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和减免税额外,对个体工商户利用“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在两处以上取得的经营收入,如何计算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仍未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因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统一和明确。

  对个体工商户在同一经营场所,采取“一址多照”,一户变多户、拆分经营的,在增值税上,仍应以一户为单位合并计算或核定其销售额,对拆分后的新办户不得单独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及其他税费优惠政策。对其他“一址多照”登记的新办个体工商户,如在经营品类、经营人员、资金往来上确与原经营户无关,且财务能够独立核算的,可按新办户规定计算或核定销售额,并按规定享受各项税费优惠。

  对同一区域内(指县、区、县级市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采取“一照多址”经营的,虽然其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不同,能够分开核算,但仍应由其总机构登记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管理,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应汇总区域内所有经营场所的经营收入,向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及其他税费。

  对跨区域的个体工商户,采取“一照多址”经营的,应由各分支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分支机构注册登记和纳税申报,纳税人需要向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同时,纳税人在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向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汇总申报,并如实反映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及纳税申报情况,从而防止漏报少报税费的现象发生。

  对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或同时从事线下和网络开展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办理“一址多照”或“一照多址”登记的,其税费征管可比照上述实体经营场所的规定执行。

  对“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的纳税人定期开展走访巡查、风险评估,引导纳税人合规经营、诚信纳税,防止其利用“一址多照”或“一照多址”拆分、转移、隐匿销售收入,及时查处逃避税和骗享税费优惠的行为,为各类市场创业主体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AI开票时将“柚子味鱼排”写成“柚子”,怎么办?

当下人工智能(AI)应用逐渐深入各行各业,如何依托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赋能企业开票,将传统需要人工判别的开票内容,转变为规则自动化、判别智能化的AI链路数智化开票,值得关注和探索。

  人工开票面临“选码”难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兴产品快速涌现。传统开票系统依赖开票员人工选取每个商品的开票信息,存在个体主观认知偏差且人工处理速度较慢等问题,难以适应复杂的行业特性与政策变迁。

  商品编码、税目及税率的选择需同时匹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等多套编码体系。

  以常见的薯片为例,因工艺不同,在税收分类编码中分为两个不同的条目。原切薯片的税收分类编码条目为“焙烤松脆食品”(编码103020105),对应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产品通用名“原切马铃薯片”;薯泥压制薯片的税收分类编码条目为“膨化食品”(编码103020104),对应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产品通用名“膨化食品”。有的财务人员未接触过生产线,见“薯片”即选“膨化食品”,将不同工艺混为一谈,导致选错、用错、开错发票。

  一方面,目前的商品编码体系较多,有待统一;另一方面,编码设计滞后于新业态的发展速度。一些新兴产品、复合型商品等没有与之完全对应的条目,存在“无码可选”的问题。有的企业“自主创标”,根据自有业务管理便利创建内部类目,无法与现有商品编码直接对应。有的电商平台自建分类标签,对部分携带附加服务属性的复合型商品等,开票选码依赖电商平台财务人员主观判断,不同电商平台开具发票信息可能不同。

  当前人工智能同样可能误判商品信息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后,纳税人可将原税控设备中的客户和商品编码等信息批量导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通过特有名词、关键词匹配的线性逻辑实现快速开票,解决了人工选码效率低、跨平台数据割裂等问题。但是商品编码体系较多、对复合商品的赋码标准缺乏等影响因素依然存在。

  笔者认为,可探索“数据获取—语义理解—多维校验—动态优化”的AI全流程链路开票模式,以更好应对复杂开票场景。依托AI语义处理能力,理解复杂的业务并简单描述,再将其自动匹配到最接近的编码,结合业务合同、支付记录等多维数据交叉校验,不断优化匹配规则。

  从目前来看,实现链路开票尚存待解难题。

  数据质量有待加强。数据校验和机器学习对数据质量要求较高,目前纳税人自行填写商品信息开票的模式让开票行为自由度更高,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有效数据与无效数据掺杂的情况。例如,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兼营物业管理和停车服务,开票时惯性思维选择“现代服务”税目,适用6%的增值税率,未将停车服务对应的销售数据正确开具为不动产经营租赁发票,适用9%的增值税率。这使得日常税收征管中预警模型对风险识别的误判率上升,需要人工耗费大量精力追溯数据链路、校准算法逻辑。自由填报数据后失真的错误数据可能“污染”AI模型,AI可能将错误模式视为合理行为,导致错误推荐编码、税率错配等。

  AI应用的技术水平也有待加强。当前AI对非结构化数据解析能力有限,开票项目名称中出现多种规格名、品牌名等数据时,会对商品适用税率判断造成干扰。如开票项目名称为“柚子味鱼排”,AI可能误判商品为“柚子”。同时,在诸如混合销售或减免税政策等复杂业务场景下,AI误判率增加,需要人工介入复核。

  此外,各个行业的商品分类逻辑差异显著,单一AI模型难以兼顾各行业特征,每个垂直领域模型调试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并且随着行业发展、政策变动等因素还需要模型能够快速迭代响应,调试成本较高。

  “链路开票”落地的解决方案设计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进一步优化商品编码,升级税率、征收率的智能推荐系统等,推动实现销售货物或劳务过程的争议前置、校验前移、标准先定、链路闭环。

  构建商品全生命周期溯源体系。在商品编码与《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等现有编码规则匹配之外,拓展匹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GS1编码数据,构建开放共享的商品服务编码知识库。可通过AI自动生成基础词条,匹配对应商品,根据行业标准、优惠政策等变化及时更新对应词条,供纳税人和税务人实时查询使用。通过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实时调取商品名称、规格、材质等基础信息,依托GS1编码基础标识体系,为每个商品生成独有的“税收数字身份证”,保证企业开具发票时可以“识码寻码”,通过单个商品唯一的“税收数字身份证”选择与之对应且正确的商品编码和税率、征收率。通过管理商品“税收数字身份证”,获取相关商品的流通路径和销售情况,为行业趋势和经济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推动分类体系规范融合。基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服务注释条款,探索构建“业务场景—服务类型—编码税率”模型。在数电发票开票平台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解析业务合同和商品关键词,根据关联属性强、中、弱三层清分处理。对于强关联的关键词自动关联匹配相应商品编码和税率,初步清分出标准化商品征收信息。对于中、弱关联的商品做好人工复核标记,提示转入人工确认环节,可人工一键处理的简单复核业务在确认后更新开票模型知识库。同时,由税务与行业领域的专家代表组成编审委员会,对清分后无法判别的弱关联争议条目进行人工裁定,将可能存在的争议环节前置,提供企业异议申诉渠道,会商解决后定期更新商品服务编码知识库,通过动态增补尽量实现所有货物服务商品代码、名称及税率、征收率的正列举和更新维护。

  打造智能开票精准智控系统。探索扫码开票、人工预填开票和图像识别开票三类开票模式,提升企业规范开票效能。针对已有商品“税收数字身份证”的规范化商品,通过扫描对应的商品“税收数字身份证”码,自动匹配对应商品税收分类编码和税率开具发票,并根据购买方付款的账户信息自动发送给购买方。在开票环节,依托数电发票提高开票效率,同时推进智慧税务场景建设辅助校正开票准确率,实现商品流通全链路自动化“无感”开票。

  通过“系统智能化预填+人工校验修正”的人机协同模式,自动获取纳税人前期人工预填数据,根据业务类型自动预填必填项目,纳税人仅需人工核对补充,解决标准化系统难以覆盖复杂交易场景的问题,同时通过人工修正结果反哺系统迭代开票监测,双向反馈降低误开率。开票系统增设描述词过滤模型,自动屏蔽“柚子味”“芝士味”等风味描述词,聚焦核心商品词预填,当人工核对时弹出提示框“检测到风味描述词,请确认实际商品是否为鱼排?”确认即开票,修正即通过人工修正补充商品特征描述,训练模型提示预填准确度。

  对未纳入GS1编码体系的非标商品,如定制商品、手工制品等,可以采用“图像特征提取+语义分析”技术识别商品外观、结构,智能生成推荐编码,并按照对应税率开具相应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