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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现就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7年4月1日起,将新能源汽车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自2027年4月1日起,取消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
三、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四、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1.新能源汽车产品清单;2.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清单。
政策要点提示:本次调整自2027年4月1日起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10月12日)至2027年3月31日为过渡期,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因此企业需结合在手订单合理安排报关与交付节奏。降幅4个百分点将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出口企业的退税额与毛利水平,出口业务占比较高、海外本地化产能相对薄弱的企业受影响更为明显。近年来,我国已陆续调整光伏、磷化工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并分两年取消电池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导向是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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