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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国家税务总局税案通报·网红网店偷税案件之二】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陈旭偷税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4年,陈旭在网络平台从事直播带货,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67.46万元。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08.6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网络主播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持续依法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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