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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国家税务总局税案通报·网红网店偷税案件之三】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郭晓峰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4年,郭晓峰在网络平台从事网络直播带货,通过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共计97.74万元。202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10.90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年入百万却缴税千元?主播偷税终被查。网络主播通过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持续依法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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