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第一季度预缴时能否暂按15%税率申报?
【回答】
根据文件规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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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是否可以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回答】
不可以。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4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无法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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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从业人数”有没有包含劳务派遣员工?
【回答】
有包含。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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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办理2025年度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税务机关审核不通过,提示“年度汇算时申报的劳务报酬总收入小于本年度代开的劳务发票(不含汇总代开发票)总金额”,应如何处理?
【回答】
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页面底部“办&查”-“发票管理”板块下“我的票夹”,在“我销售的”标签页,点击右侧的“筛选”,开票日期选择“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查询您代开的发票。如确实未取得相关收入,可对发票进行冲红处理;如已取得相关收入但支付方未代扣代缴税款的,请通过自增收入的方式将未申报的收入汇总进综合所得汇算收入内,再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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