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16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6]32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16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 上海凌雄大爱公益基金会
2 上海焕皋公益基金会
3 上海蓝海公益基金会
4 上海东方脑医学基金会
5 上海宝龙文化发展基金会
6 上海青创大学生创业服务基金会
7 上海弘毅生态保护基金会
8 上海新东苑公益基金会
9 上海国乾公益基金会
10 上海心安公益基金会
11 上海梦想成真公益基金会
12 上海健康医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3 上海祥双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纳税人2016年度通过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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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离境退税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评定,现将上海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予以发布。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两年,自2016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沪国税进[2015]1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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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法[2007]44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废止。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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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上海市关于印发〈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依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本法规自2016年8月1日起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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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市安济医疗救助基金会等31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4]72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4]2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市安济医疗救助基金会等31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6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16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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