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和劳动报酬,退休返聘人员可以选择工资新金所得,也可以去选择劳动报酬所得,选择哪个比较好呢?我想工资薪金交社保统筹,但是劳动报酬不交社保,个税应是一样吧?老师看选择哪个最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如果贵公司返聘退休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照劳务报酬处理。不存在自行选择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二、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中对工资总领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按照保险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更注重实质,而不是形式。
文件依据和道理就这样。
请贵公司自行选择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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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9-01-01
来源:三丰智汇

答疑建筑公司拆除房屋,工期一个星期,人工费做表发可以吗?这种情况需不需要缴纳社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点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以可以做表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
二、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所以其劳动报酬需要缴纳社保。
 
不过符合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的除外。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处理由其个人缴纳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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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9-01-01
来源:三丰智汇

答疑我公司为每人办理850元体检卡,转账给医院,请问需要并入工资交个税吗?需要并入社保基数交社保吗?

一、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公司每年都会有员工体检的福利”尚无免税或不征税规定。税务机关实际工作中掌握为,对全体员工福利待遇性质的体检费,应并入员工当期工资、薪金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有毒、有害等特定岗位职工定期必要的体检费支出,暂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四、关于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署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三)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 年7 月19 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砂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因此,对全体员工福利待遇性质的体检费,应并入社保基数交社保;对于有毒、有害等特定岗位职工定期必要的体检费支出,不并入社保基数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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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9-05-01
来源:三丰智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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