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注字[2015]228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补充通知
发文时间:2015-12-31
文号:工商企注字[2015]228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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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自今年10月1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来,各地工商(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精心组织,强化落实,通力协作,形成了改革合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进展总体顺利。为了进一步推动改革深入有序开展,有效解决各地在改革进程中遇到的业务调整、系统对接以及数据共享等方面的问题,现就工商(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进一步协同做好企业登记和税务管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信息采集范围和要求,确保信息共享顺畅

(一)明确数据项采集和交换范围。企业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对各自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起数据项的对应关系。按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文件要求,企业登记机关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数据项见附表)及时共享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共享交换平台;税务机关按要求将清税信息、税务机关名称及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的变更信息及时共享到省级交换平台。企业登记机关对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企业分别加注标识。对于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仅换发新营业执照的,企业登记机关将前述企业相关信息及时共享到省级共享交换平台(不含财务负责人等税务机关发起变更的数据项)。地方企业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共享范围。

(二)做好数据采集、传输、接收和导入工作。企业登记机关应确保共享的登记、变更信息完整、准确,税务机关要及时接收、获取,并做好数据的导入、整理和转化工作,确保共享信息在税务部门业务系统的有效融合使用。对企业登记部门无法采集的信息,税务机关应在当事人办理涉税事务时采集纳税人信息。

(三)完善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对涉及各类主体股东(出资人)出资情况变化章程备案的,当事人要一并填写《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对各类主体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进行同步完善。

二、进一步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机制,确保信息应用衔接到位

(四)完善信息传输应用、对账核实机制。各级企业登记机关、税务机关要按照相关要求修改完善业务信息系统,及时共享信息,确保共享信息的准确率和完整率。建立相互间数据共享对账机制,加大对共享信息的核实力度。各部门要将数据共享记录日志(数据发送数、实际接收数、失败数等)及时反馈给对方,对于信息共享过程中出现的数据问题要及时沟通并协调解决。

(五)继续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目前尚不能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尽早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

三、进一步做好企业登记和税务登记相关业务工作

(六)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证照的换发工作。对于已登记企业因原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过期等原因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七)办理简易注销时不再要求提供清税证明。对试点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的地方,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简易注销时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清税证明,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简易注销企业的监管,及时将有关信息通告企业登记机关,企业登记机关经核实发现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应终止简易注销程序,恢复注销前登记状态。

(八)做好档案查询和管理工作。各级企业登记机关应积极协助税务机关做好查询、调取企业登记档案工作,税务机关应保证查询工作的规范和档案安全。

(九)加强检查督促。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将组织不定期联合检查,并就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重点围绕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在采集、共享、接收过程中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各级企业登记机关、税务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不折不扣地执行文件要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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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甲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和列报货币均为L货币。乙公司为甲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M货币,即其经营所在地的法定货币。甲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将乙公司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为L货币。2X25年12月31日,乙公司所在地货币主管部门规定,禁止以变现或结算净投资为目的将M货币兑换为L货币,但允许基于任何其他目的的货币兑换。在基于其他目的将M货币兑换为L货币时实行自由浮动汇率机制,并采用单一汇率,该汇率每日更新。因乙公司所在地货币主管部门禁止以变现或结算净投资为目的将M货币兑换为L货币,甲公司认定M货币不可兑换为L货币。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在上述情况下,甲公司在对乙公司2X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X25年度的经营成果进行折算时,应当如何估计即期汇率?

  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当一种货币不可兑换为另一种货币时,企业应当对计量日的即期汇率进行估计,使其能够如实反映在当前主要经济状况下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进行的有序兑换交易所采用的汇率。在满足上述有关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即期汇率估计要求的情况下,企业可采用未经调整的可观察汇率或其他估计方法,对相关即期汇率进行估计。

  本例中,甲公司不能以变现或结算净投资为目的将M货币兑换为L货币,但能够基于其他目的兑换货币。在基于其他目的将M货币兑换为L货币时实行自由浮动汇率机制,并采用单一汇率,该汇率每日更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一种货币在某一目的下不可兑换为另一种货币,但在其他目的下可兑换为另一种货币的,企业应当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的因素,以判断其他目的下的可观察汇率是否满足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即期汇率的估计要求:一是是否存在多个可观察汇率。如存在多个可观察汇率,可能表明这些汇率包含对出于特定目的取得另一种货币的“激励”或“惩罚”,因而可能未反映当前主要经济状况;二是可兑换货币的用途。如企业能够取得的另一种货币仅限于有限用途(如进口紧急物资),则该汇率可能未反映当前主要经济状况;三是汇率的性质。相较于受监管部门管制及其他经常性干预的汇率,可观察的自由浮动汇率更能反映当前主要经济状况;四是汇率更新的频率。相较于长期不变的可观察汇率,每日或以更高频率更新的可观察汇率更能反映当前主要经济状况。

  本例中,基于其他目的将M货币兑换为L货币时采用单一的自由浮动汇率且该汇率每日更新,同时基于其他目的兑换的货币也并非为有限用途,因此,甲公司认定基于其他目的下的可观察汇率能够满足“如实反映在当前主要经济状况下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进行的有序兑换交易所采用的汇率”的要求,甲公司在折算乙公司2X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X25年度的经营成果时可采用该可观察汇率作为估计的即期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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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甲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和列报货币均为L货币。乙公司和丙公司为甲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分别为M货币和P货币,均为各自经营所在地的法定货币。甲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将乙公司和丙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为L货币。

  情形一:乙公司所在地的货币主管部门规定,将M货币兑换为L货币须在提交兑换申请时申报资金用途并完成相关行政审批流程。通常情况下,货币主管部门按照正常行政流程进行审核并完成兑换需10个工作日。2X26年6月1日,因无法满足市场对L货币的兑换需求,乙公司所在地的货币主管部门暂停了官方兑换渠道。在官方兑换渠道暂停期间,仅有零散中间商以非官方设定的汇率开展以M货币兑换L货币的交易,前述交易不能够产生可强制执行权利和义务,也不存在其他能够产生可强制执行权利和义务的市场或兑换机制。

  情形二:丙公司所在地货币主管部门规定,除进口食品和药品以外,不接受用于其他目的的L货币兑换申请。

  假定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在上述情形中,甲公司应当如何分别评估M货币、P货币是否可兑换为L货币?

  分析:

  情形一中,2X26年6月1日前,乙公司所在地的货币主管部门提供L货币的官方兑换渠道,按照正常行政流程进行审核并完成兑换需10个工作日,前述10个工作日为通过官方兑换机制将M货币兑换为L货币的正常行政延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在评估企业能够在“一定时间范围内”通过可在兑换交易中产生可强制执行权利和义务的某一市场或兑换机制将该货币兑换为另一种货币,前述一定时间范围允许因法律或监管规定、公共假期等实际因素导致的兑换业务办理的正常延迟。因此,在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其他相关评估要求的情况下,甲公司在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能够取得L货币的,可认定M货币可兑换为L货币。

  2X26年6月1日后,在乙公司所在地的货币主管部门暂停官方兑换渠道期间,仅有零散中间商以非官方设定的汇率开展以M货币兑换L货币的交易,且该兑换交易不能够产生可强制执行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存在其他能够产生可强制执行权利和义务的市场或兑换机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在评估一种货币是否可兑换为另一种货币时,应当仅考虑能够产生可强制执行权利和义务的市场或兑换机制。本情形中由于在官方兑换渠道暂停期间,不存在能够产生可强制执行权利和义务的市场或兑换机制,因此,甲公司应当认定M货币不可兑换为L货币。

  情形二中,甲公司仅可基于进口食品和药品的目的申请将P货币兑换为L货币,而不能为变现或结算对丙公司的净投资申请兑换L货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在评估一种货币是否可兑换为另一种货币时,对于境外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折算,企业应当假定其取得另一种货币的目的是变现或结算其境外经营净投资。本情形中,由于甲公司不能基于变现或结算对丙公司净投资的目的申请兑换L货币,因此,甲公司应当认定P货币不可兑换为L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