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为纳税人免费提供企业所得税申报“一表集成”服务的公告》的解读
发文时间: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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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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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为纳税人免费提供企业所得税申报“一表集成”服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决定为纳税人免费提供企业所得税申报“一表集成”服务(以下简称“一表集成”服务),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的相关要求,为持续推进税务机关“放管服”改革,创新纳税服务方式,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针对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申报选表困难、耗时长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整合纳税人熟悉自身经营业务和税务机关熟悉税收政策的优势,自主研发了企业所得税申报“一表集成”辅助系统,向纳税人推出企业所得税申报“一表集成”服务,特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


  (一)“一表集成”的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查账征收纳税人。


  (二)“一表集成”的适用范围


  “一表集成”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申报,包含年度汇算清缴、季度预缴以及关联申报等。


  (三)“一表集成”功能的实现方式


  根据征管系统信息和纳税人提供的生产经营信息,系统对该纳税人进行智能判断识别,准确找到必填数据项,并集中展示在一张涉税信息填报表上,由纳税人填写后,再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一套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范的标准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四)“一表集成”服务流程


  1.纳税人登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进入企业所得税“一表集成”申报入口。


  2.逐项确认《企业基础信息表》的相关信息。


  3.填写《企业涉税信息填报表》的相关数据,填完后保存,点击“生成报表”按钮。


  4.查看并确认由系统自动生成的报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发送”按钮。


  5.系统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数据校验,若存在错误的,更正后再次生成报表发送(更正数据只能在基础信表和涉税信息填报表上进行,不能在系统自动生成的报表上进行);不存在错误的,直接申报成功,进入税款划缴环节。


  6.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结束后,系统会继续提示企业是否进行关联申报“一表集成”申报,选择“是”,则进入关联申报“一表集成”模块,企业按要求填写关联申报的《企业基础信息表》、《企业涉税信息填报表》相关数据,填完后保存,点击“生成报表”按钮,查看并确认由系统自动生成的关联申报标准格式报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发送”按钮;选择“否”,系统会对企业可能存在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进行风险提示,企业应当认真核对风险提示信息,确认是否需要进行关联申报,减少涉税风险。


  (五)递延数据有误的处理


  为提升数据质量,“一表集成”系统提供企业历年的递延数据确认功能,若企业发现系统带出的数据与以前申报数据不一致,先修改数据一致后再申报。


  (六)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的处理


  所有企业(包括选择“一表集成”服务的企业)预缴、汇算清缴申报、关联申报后,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网上更正申报。


  (七)资料报送要求


  企业所得税申报“一表集成”辅助系统关联了总局的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系统,选择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纳税人,需要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等相关信息,通过互联网报送至税务机关,纳税人之前已经完成信息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


  (八)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表集成”服务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旨在帮助纳税人快捷、准确申报企业所得税的辅助服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愿选择是否使用。“一表集成”服务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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