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神话:悟空》引爆市场,怎么交税?
发文时间:2024-08-29
作者:必信天诚·闵秋瑞
来源:税律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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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24年8月20日,中国游戏产业迎来了历史性的一刻,由深圳市游科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游戏科学)开发的首款国产3A大作《黑神话:悟空》在全球范围内同步上线,在Steam、WeGame等各大游戏平台上迅速登顶销量榜,成为国产游戏史上的里程碑。据统计,该游戏的总销量已超过450万份,总销售额更是高达15亿元以上,成功实现了成本回收。随着《黑神话:悟空》的成功,火爆销售额对应的税费问题也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游戏公司怎么交税。

  通过《黑神话:悟空》官网可以看到,游戏目前主要在Steam、Epic Games Store、WeGame平台上发售,采取的应该是联合运营模式,游戏科学作为《黑神话:悟空》开发商,完成游戏开发后,给到Steam、Epic Games Store、WeGame平台进行发行,平台作为发行商与渠道商的角色,负责将游戏推向市场,玩家通过平台进行购买并下载游戏,最后游戏科学跟平台结算收入,平台公司通常会在每笔游戏销售交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平台发行商的抽成。

  可以看到《黑神话:悟空》发售平台都是国外,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怎么交呢?交在哪呢?资金汇回国之前,就需要在境外进行企业所得税的代扣吗?针对这些疑惑,Steam平台也在其官网中对税务常见问题进行了回答。

  Steam平台问答

  (1)问:Steam销售的增值税(VAT/GST/JCT)是如何计算的?

  答:请参见后文的当前税率部分,了解征收此类税种的国家/地区列表及相关税率。此列表会随新法案的生效进行更新。在所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我们属于跨境销售,无需缴纳增值税。在所有收取增值税的国家和地区中,Steam定价包含了增值税。Valve定期将收取的销售收入的增值税缴纳给相关税务部。

  (2)问:要从我的收入中扣除多少预扣所得税?

  答:在税务认证结果中会告知您预扣税率的百分比。根据您在税务认证中提供的信息,您美国收入的预扣所得税率在0%至30%之间。

  (3)问:你们付给我们的是税后金额吗?

  答:我们基于毛收入扣除相关调整后的净收入向您付款。毛收入包括增值税与销售税(如适用)。相关调整包括税费、退款与拒付。净收入乘以收入分成百分比后即为我们支付给您的金额,不含适用的预扣所得税。

  小必解析

  01.增值税

  通过Steam平台的回答(1)可知,平台列出了需要征收增值税的国家/地区以及它们各自的税率,即在列举范围内的适用增值税国家地区,游戏定价为含税收入。

  在国内,游戏科学以联合运营的模式,通过将游戏产品“给到”平台公司取得的收入,是否符合完全在境外消费,免征增值税呢?由于没有具体的业务合同约定细节,可能在判断该项经济行为适用的增值税税目及税率不够准确,基于当前情况分析,国外用户通过平台购买下载且完全在国外使用游戏的,应该属于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和无形资产,可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四《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申请免征增值税。国内用户通过平台购买下载使用的,则更倾向于该行为适用销售软件产品税目,游戏科学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应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若满足相关条件,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施行即征即退政策。

  02.企业所得税

  通过Steam平台的回答(2)、(3)可知,无论在美国是否有预提所得税或者构成常设机构需要征税,Steam平台向游戏开发商支付的净收入都不含适用的预扣所得税,也就是说平台在把钱打给游戏公司之前,的确会进行代扣代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游戏科学作为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游戏科学取得的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而且并非所有在境外缴纳的税款都能在国内进行抵免,比如境外错征部分就不能抵免。因此,在涉及跨境税务处理时,需要密切关注境外适用政策的合规性。

  此外,国家还有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也为游戏公司提供了发展支持,游戏科学可以加以利用,如:

  1.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重点软件企业税收优惠: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享受前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续年份按10%的税率征收;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游戏公司研发支出可享受加计扣除,鼓励创新性研发活动;

  4.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游戏公司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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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先判断:你的收入算“境外所得”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号),中国居民个人(通常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183天),以下9类收入通常被认定为境外所得,需要申报:

  1、境外劳务所得: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境外稿酬:由境外企业或组织支付并负担的稿酬。

  3、特许权使用费:许可特许权在境外使用取得的所得。

  4、境外经营所得: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5、境外利息、股息、红利:从境外企业、组织或个人处取得。

  6、境外财产租赁: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境外使用。

  7、境外财产转让:转让境外不动产、股权或其他财产(注:转让境外股权时,若该股权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中国境内不动产,则视为境内所得)。

  8、境外偶然所得:由境外支付并负担的偶然所得。

  9、其他另有规定的所得。

  Tips:

  即使你已取得其他国家/地区的永久居民身份,只要仍符合中国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条件,仍需就全球所得在中国申报。

  二、申报时间 + 地点:一次记牢不逾期

  01 申报期限

  取得境外所得的次年 3 月 1 日— 6 月 30日

  例:2025 年取得境外所得 → 应在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申报。

  02 向哪里申报

  有境内任职受雇单位: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无任职受雇单位:境内主要收入来源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Tips:

  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纳税年度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03 境外纳税年度和国内不一样怎么办?

  以境外纳税年度最后一日所在公历年度为准。

  例:香港纳税年度为 4 月 1 日 —次年 3 月 31 日,若2024 年 7—12 月在港取得收入 → 所属纳税年度为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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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取得境外所得,可以在网上办理申报吗?

  纳税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etax.chinatax.gov.cn)或者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境外所得申报。

  Q3:若已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但未填写境外所得,应该如何处理?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者个人所得税App后,选择更正所属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点击“切换申报类型”。可以进入“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适用)”功能进行更正填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

从某上市公司问询案看私募基金LP“风险与收益不对等”争议

  有限合伙人(LP)出资绝对多数,却完全放弃投资决策权,这样的架构是否合规?2026年,某上市公司一笔1.9亿元的投资,正因这一“风险与决策权高度分离”的设计,引来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的问询。

  事件概要

  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1.9亿元,参与投资设立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95%。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中×投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基金管理人委派的3名成员组成,公司作为单一最大的有限合伙人未派驻任何代表,完全放弃了对具体投资项目的决策权。

  监管问询焦点

  上交所就此事项向公司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对以下三个核心问题作出说明:

  第一,投资架构的合规性与商业逻辑。

  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质疑,公司在承担95%的绝对多数出资义务及主要风险敞口的前提下,为何未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席位,是否违反“风险与收益对等原则”;作为单一有限合伙人出资占比高达95%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潜在利益安排;在完全放弃决策权的情况下,公司如何有效约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发生利益冲突或投资偏离时可采取的保护措施及救济路径是否充分。

  第二,管理费安排的合理性。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适用的管理费率为1%/年,且需一次性预付3年费用。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公司说明,在有限合伙人未享有任何投资决策权且需承担主要风险的情况下,一次性预付3年管理费的原因及合理性;当管理人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投资损失时,公司是否有权要求追回已支付的管理费。

  第三,基金投向的合规性与管理人的专业能力。

  中×投资主要投资于“先进制造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中保投资的股权结构及主要财务数据,明确“先进制造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具体投向范围,并结合中保投资的历史投资案例、核心团队背景及资源,论证其是否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投资能力及项目储备。

  公司回复要点

  公司在回复中逐一进行了说明:

  第一个问题。公司主张不派驻投决会委员是基于《合伙企业法》及私募基金监管要求的合规安排,若有限合伙人实际参与投资决策,可能被认定为“执行合伙事务”,面临承担无限责任或违反监管规定的风险,符合行业惯例。

  第二个问题。公司解释1%/年的管理费显著低于市场2%/年的平均水平,预付3年费用是双方商业谈判达成的平衡结果,且监管规则禁止设置管理费返还条款以防止变相保本保收益,因此协议不设返还条款。

  第三个问题。公司披露了中×投资的详细股权结构(46家股东,单一股东持股均不超过4%)、近两年财务数据及历史投资案例(涵盖天数智芯、壁仞科技、中芯国际、华虹半导体等硬科技项目),并说明投向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潜在利益安排。

  笔者按

  该案件反映了有限合伙人LP在私募基金中出资占比极高但放弃投资决策权的典型合规争议,涉及专业基金管理人的资质评估、有限合伙人事务执行边界、管理费预付合理性问题,也涉及关联交易防范及投资者保护机制等核心问题。其处理方式为同类架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