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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案例二:福建榕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构建「甲供工程实质性认定」机制,准确适用增值税计税方法。该公司主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拥有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增值税法施行后,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规定已停止执行,纳税人在2026年1月1日前已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继续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针对这一政策调整,企业建立「甲供工程实质性认定」内控机制,重点把控合同定性、实质审核、项目过渡三个环节。
合同签订环节:修订甲供工程、清包工等不同项目施工合同范本,明确除2026年以前已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甲供工程外,其他甲供工程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建筑服务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清包工项目可继续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两类计税方法在合同中分别列明,从源头避免政策混用。
实质审核环节:设置「材料由谁采购、款项由谁支付、发票向谁开具」的判定规则,签约前由业务员、法务、办税员三方会签;开工后项目会计按月调取并比对采购记录和付款流水,一旦发现实际业务与合同定性不符的,均予以退回重新确定计税方法。
项目过渡环节:专项梳理2026年以前已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甲供工程项目,单独建立台账,继续按原政策规定执行至竣工,并与其他项目分开核算。企业已连续7年获评纳税缴费信用A级。
启示:甲供工程简易计税政策停止执行后,建筑企业面临存量项目与新项目的计税方法切换。企业应在合同源头固化计税方法,再以采购、付款、发票「三流」比对确保名实相符,并做好存量项目的台账隔离与分开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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