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税函[1997]49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税问题的请示》(深地税发[1997]356号)收悉。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是否征收营业税的问题,现批复如下: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规定,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征收营业税: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以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法规国税函[1997]4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问题的批复
失效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三资”企业代扣营业税是否需要同时代扣附税问题的请示》(大地税函[997]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对随同营业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应按营业税的征收规定办理。即营业税条例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在代扣营业税的同时,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法规财税字[1998]4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对专门生产酱油、醋等产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30号)[全文失效]中“对专门生产酱油、醋、豆制品、腌制品、酱、酱腌菜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已经到期。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1月1日起,对上述企业恢复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规财税字[1998]4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1998年进口图书资料免征进口增值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通[1994]31号文件精神‚对国家教委所属的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总公司1998年为全国各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从海外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770万美元的图书、报刊、期刊、文献资料(含缩微平片、资源卫星照片、附有信息的胶卷和计算机磁盘、科技和教学声像制品、只读光盘)‚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其中:北京海关进口报刊220万美元‚图书350万美元‚缩微制品100万美元;深圳九龙海关进口图书50万美元‚缩微制品50万美元。对在此文下达前已征税款准予退还。
法规财税字[1998]5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缴纳营业税后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失效提示:依据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本法规自2011年2月21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现就外国企业向中国境内转让无形资产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缴纳营业税后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时的税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外国公司、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收入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的营业税税款。
法规财税字[1998]6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贫困县农村信用社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失效提示: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财政部令2003年第16号),本法规自2003.1.30起自动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1994年税制改革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38号)中的优惠政策,到1997年底已执行期满。
为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对国家确定为贫困县的农村信用社在2000年12月31日前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89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