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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 一、公告的背景
根据税收征管需要,为保证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文件2件,修改文件4件。修改后的文件全文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重新发布。
三、实施时间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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