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企业[2024]5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4-8-29
文号:工信厅企业[2024]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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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2024]54号          2024-8-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强化宣传解读,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工业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管理诊断和咨询服务活动,推动工业中小企业提升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意识,改进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8月29日


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练好企业内功,特别是要提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和水平,是推动中小企业内部挖潜、降本增效、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推动工业中小企业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一、总体要求

  《指南》主要面向工业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地方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指南》旨在帮助工业中小企业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意识和水平,提升服务机构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诊断咨询服务的能力,为各地推进中小企业管理诊断工作提供指引。实施中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需求导向。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主体地位,以中小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以企业管理存在问题为牵引,因企制宜推进中小企业管理提升工作。

  坚持政府引导、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有为政府作用,加强政策支持、资源统筹和服务协同,推动形成多方参与、专业高效的工作格局,营造良好服务生态。

  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工作遵循由点及面、由易到难的思路,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特点,分层分类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领域,注重实效。

  二、提升企业战略管理能力

  (一)明确战略定位。引导中小企业以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明确企业的使命、愿景、价值观,凝聚全体员工向心力。明确企业主业和发展方向,以及中长期战略目标和中短期工作目标、关键任务、责任分配、预期成果。建立清晰、详细的战略执行计划和监控评估机制,定期检查战略执行进度和效果,及时调整优化。

  (二)明晰市场定位。引导中小企业明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即产品能为客户解决什么痛点难点问题或者能为客户带来什么独特价值。基于行业和地理位置、自身优势等因素,精准定位细分市场和潜在客户群体,明确主要竞争对手、对标标杆以及自身的优势差距。

  (三)塑造企业文化。引导中小企业建立与企业使命、愿景、价值观相适应的企业文化,强化创新导向,并加强内部宣贯和外部展现。积极组织知识分享、社会服务、文艺体育、团队拓展等方面的活动,营造尊重信任、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良好文化氛围。

  三、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一)保障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引导中小企业评估部门和岗位设置与企业发展匹配情况,建立招工、人才引进机制,招聘人员数量、结构、质量基本满足需求。员工的技能、经验和资质与岗位要求基本匹配,具有较高的适应性和未来发展潜力。为关键岗位建立人才培养和备份计划,确保人才持续供应和稳定传承。

  (二)完善薪酬制度。引导中小企业建立清晰公平的薪酬制度,明确薪酬政策依据、构成、差异的原因及调整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为管理层、部门和员工设定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和预期成果,并建立绩效评价机制,为高贡献、高技能人才制定个性化激励机制。

  (三)完善培训体系。引导中小企业以提升员工工作热情和工作技能为导向制定培训计划,使所有员工都有机会参与相关培训。培训方式灵活,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建立培训效果评估机制,根据反馈意见调整优化培训计划。

  (四)增强员工福利。引导中小企业依法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统筹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和员工福利需求,逐步提供补充性保险和健康体检、节日福利、重大事件补助等员工福利,以及适度的文体设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四、提升创新管理能力

  (一)塑造创新文化。引导中小企业建立鼓励创新的文化,对创新风险具有包容性,建立创新成果激励和利益分配机制,为团队提供良好的创新氛围和支持。研发团队与生产、营销等部门紧密沟通,形成需求、问题等与创新的正向循环。

  (二)加强产品创新。引导中小企业建立标准化的产品开发流程,制定需求分析、设计、原型制作、测试和反馈收集等全流程操作手册。积极利用外部资源提高创新效率,寻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机会,探索与上下游合作伙伴在技术和产品创新上合作,形成协同创新关系。

  (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技术创新发展路线图,建立迭代式创新机制。运用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手段,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能够科学核算知识产权资产。增强全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四)鼓励客户参与。引导中小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研发方向。构建需求预测模型,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引入客户参与,充分了解客户需求,使产品紧跟市场前沿。采用敏捷开发等方法,根据市场变化对技术和产品迅速迭代优化,缩短开发周期,加快新产品上市。

  五、提升生产管理能力

  (一)实施精益生产。引导中小企业以创造客户价值为导向,制定从采购、生产到销售等全流程的标准操作流程,消除冗余工序和浪费。通过价值流分析,找出增值和非增值环节,实施拉动式生产,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安排生产计划。坚持“全员参与、持续改善”,采用六西格玛或精益管理等持续改进方法,不断提升员工的精益理念和技能。

  (二)推进生产智能化。引导中小企业推进生产计划排查与排程的数字化管理、智能化调度,采用数控装备和自动化生产线监控关键工序,生产实现全过程实时自动化监控,关键环节实现在线视频监控,办公及生产关键岗位实现网络覆盖,生产作业与现场物流实现协同管理。

  (三)强化质量管理。引导中小企业对照《制造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开展自我评价,针对短板弱项持续优化改进。制定年度质量目标,建立质量绩效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测量、分析和评价,识别问题并持续改进。明确质量管理岗位及职责,专人负责品质检验与保证活动,通过数字化检测、质量精准追溯、质量协同等数字化手段提高质量控制能力。鼓励企业持有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注重绿色生产。引导中小企业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产品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等全过程。立足于节能降耗,引进节能设备和环保材料,采用绿色生产工艺,减少资源消耗。若有污染物排放或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五)加强应急管理。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创建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的标准化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预防事故发生。建立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明确响应流程、责任人、沟通机制、资源需求和责任处置机制,并不断改进。

  六、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

  (一)加强供应商管理。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核、信用管理和绩效评价,与供应链伙伴建立紧密的协作关系。定期进行供应链风险评估和供应商审计,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供应链稳定。

  (二)加强库存和物流管理。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通过数字化系统实现采购、生产和销售物流的自动入库、盘库、出库管理。建立仓储与配送联动模型,优化配送流程和时序,按照订单及时定量配送,提高货物周转效率,降低配送成本和货损率。

  七、提升营销管理能力

  (一)加强资质管理。引导中小企业充分了解本行业相关资质要求,以及进入行业龙头企业供应链的相关资质要求,尽早取得相关资质,并根据龙头企业分类分级管理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升合作关系。

  (二)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引导中小企业以稳定并扩大客户群为导向,建立覆盖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的客户关系管理制度,提供规范优质的客户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有效的客户反馈系统,针对客户意见优化产品。提高服务团队响应速度,形成问题受理和满意度反馈的闭环机制。

  (三)加强营销渠道管理。引导中小企业以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导向,建立多样化的销售渠道,建立合作伙伴动态管理制度。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社交媒体平台、展览展会等有效触达潜在客户群体,多渠道展示企业的产品和技术能力、典型应用案例,增强品牌专业形象。

  八、提升财务管理能力

  (一)加强现金流管理。引导中小企业建立稳健的现金流管理制度,维持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保持能够应对突发事件的现金储备。建立财务规划和重大决策审查制度、现金流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有效规避财务风险。加强现金流过程管理,重点关注库存、应收应付账款等关键点。

  (二)加强成本和预算管理。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全流程成本管理制度,深入分析成本结构、变动规律和影响因素,优化成本控制。通过业财应用平台等数字化系统,支撑成本管理、项目预算等科学决策。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定期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三)加强内控内审。引导中小企业建立财务内控管理体系,包括授权审批制度、会计系统控制、财产安全控制、业务程序控制等。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人员和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外部审计制度。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资产管理比率指标进行评估和考核。

  (四)加强融资管理。引导中小企业根据企业发展需求、财务状况、融资环境等,进行融资筹划。综合考虑融资规模、期限、成本等因素及企业融资结构、融资能力、融资风险等,选择适合的融资方式。加强融资管理,明确还款计划,分析潜在风险,保障偿债能力。

  九、提升决策管理能力

  (一)规范企业治理。引导中小企业规范治理结构,合理确定股东数量、股东结构、股东出资、股份比例,明确主要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若为家族企业,要明确企业产权结构,实现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分离,明确企业法人财产占有量、家庭成员间产权分配,股权量化到人。

  (二)推进数字化应用。引导中小企业以降本增效提质为导向,推动主要业务环节数字化,提升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企业实际,优先选择“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解决方案,注重系统集成,确保数据自由流动,有效支撑业务流程自动化和工作协同。

  (三)加强决策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培养数据驱动的决策文化,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应用,构建智能化的预测、预警和决策模型,支持科学决策。制定详细的数据安全策略和数据备份机制,保障业务稳定运行。

  十、提升公共形象管理能力

  (一)提升公共关系。引导中小企业制定务实有效的公共关系策略,传播和维护企业形象,确保对外沟通的一致性和专业性。制定品牌传播策略,使目标客户能够准确识别并理解企业的价值主张,提升市场认同感。建立舆论危机管理预案,确保危机发生时迅速反应,降低负面影响。

  (二)注重社会声誉和责任。引导中小企业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聚焦主业、精耕细作,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改善客户体验,增强品牌的可信度和美誉度。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和实施社会服务项目,如慈善捐助、公益活动、教育支持、改善公共设施等,回馈社区和社会。

  十一、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政策协同。要把《指南》推广应用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管理诊断、管理咨询、管理评价、人员培训等公益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要通过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结合实际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管理诊断服务提供支持。

  (二)强化服务支撑。要结合年度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活动,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作用,围绕推广应用《指南》开展普遍性管理提升服务。要加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把《指南》纳入培训内容。

  (三)强化统筹协调。要积极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和管理咨询专业服务机构优势,基于《指南》研究提炼标准化、产品化、模块化、快速化的诊断咨询服务。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尊重企业意愿,不得强制推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要积极总结和宣传推广中小企业管理创新的典型案例,引导中小企业看样学样,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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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申报:谁需申报?怎么申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关联申报能否先放一放?”“金额不大的关联交易还需要申报吗?”“关联交易如何填报,涉及哪些具体表单?”每年5月31日前,笔者常会收到诸如此类的提问。企业在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同时,应正确识别、梳理、填报符合法规要求的关联方、关联交易或者国别报告,完成整个关联申报流程,否则可能产生税务风险。

  哪些情形需要关联申报

  需要明确的是,不是所有企业都要关联申报。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应进行关联申报: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年度内未与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

  其中,关联关系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第二条来判定,包括控股关联、融资关联、生产经营特许权控制关联、购销劳务控制关联、任命或委派高管关联、家族亲属关系关联、其他关联。

  在识别关联方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 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1〕69号)明确,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之间,一方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能够控制另一方的相关活动并因此享有回报的,双方构成关联关系,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此外,关联方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组织或者个人。例如,企业向构成关联关系的个人股东借款并支付利息,也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之间进行的交易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42号公告第四条,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金融资产的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资金融通、劳务交易。

  关联申报必须填报国别报告吗

  根据42号公告第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一种情形是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另一种情形是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其中,最终控股企业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财务报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例如,当某集团2024年的合并报表收入合计超过55亿元人民币时,集团应在2026年填报2025年度的国别报告。

  关联申报需要填写哪些表单

  关联申报报表包括22张表单,其中必填表单有3张(只报送国别报告的情形除外),其余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申报内容需要迅速厘清思路。对于企业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应填报表G000000、表G100000、表G101000,根据发生的交易类型据实选填表G102000—G108000、表G109000和表G113010,其中表G100000为自动生成。另外,如有签订或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要填报表G110000,有对外支付款项的要填报表G111000,有境外关联业务往来的要填报表G112000,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要填报表G113020;企业年度内与关联方未发生业务往来但需要填报国别报告的,只填报表G000000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表G114010—表G114031)。

  如何高效、准确完成关联申报

  从企业咨询的高频问题看,高效、准确地完成关联申报,需要注意一些具体问题。总体来说,企业需要按照关联方和交易类型两个维度归集关联交易金额,这与日常按照会计科目归集的方式不同,完备的会计核算系统、清晰的明细科目设置、适当添加的关联交易标识,能够帮助企业高效准确地完成申报。

  表G000000里,“200企业内部部门信息”模块,要从最顶层填报所有部门信息,同一业务职能涉及超过一个层级部门的,可以合并填报。企业与多个关联方发生多类关联交易的,应按照关联方、类型(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金融资产交易、劳务交易)、交易方式(转让/受让)及境内外分别汇总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排序确认各类别前5位关联方后,分别填报G102000—G106000、G108000等6份表单。

  表G102000—G106000、G108000这6份表单里,第15行与第30行系统会自动生成企业填列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数,但是填报者可手动编辑修改。企业如发生非关联交易,应当将非关联交易金额一并计入,手动编辑修改第15行和第30行金额。同时,注意不要漏报非关联交易金额,以免错误填报过高的关联交易占比引发风险。

  来料加工业务应填报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其中“原材料—来料加工”按照企业年度进口报关价格计算填报,“产品(商品)—来料加工”按照企业年度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填报。

  取得境外关联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对外支付技术服务费,区别不同情形填报: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畴且在当期费用化处理的,填报G108000《关联劳务表》;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但在当期资本化处理的,填报G103000《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畴的,填报G105000《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6年04月17日   版次:08    作者:周庆华 马振宇 臧紫薇 赵月

  (中国税务报社霍志远税收宣传工作室供稿。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保定市税务局、沧州市税务局)

资产划转涉及多个税种:先分税种具体分析,再总体综合考量

  根据Wind数据统计,2026年第一季度,中国并购市场(包含中国企业跨境并购)共披露1734起并购事件,同比上升5.86%;交易规模约4541亿元,同比上升6.53%。资产划转是企业并购重组的重要工具,不少上市公司为整合内部资产、优化业务架构,倾向于采用资产划转的方式进行重组。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因资产划转税务处理不当,导致大额补税的案例屡见不鲜。笔者提醒,资产划转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各税种的政策适用条件不尽相同,企业需要全面考虑各项税收政策,确保税务合规。

  典型案例

  2026年3月,上市公司BH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将环保芳烃油装置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所涉及的业务,调整至其全资子公司Q公司名下运营。具体调整方式为:上市公司BH公司将上述资产及相关负债按账面净值一并划转至Q公司,并以划转形成的净资产向Q公司增资。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BH公司仍持有Q公司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BH公司相关员工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一并转移至Q公司。

  所得税:符合条件,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案例中,上市公司BH公司与Q公司均为居民企业,且属于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关系。上市公司BH公司按账面净值向Q公司划转资产,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关于划转股权架构的要求,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中规定的情形。

  笔者认为,上市公司BH公司为优化业务架构而开展资产划转,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如果划转后,相关业务继续在Q公司开展,在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转双方在会计上均未确认损益,则本次划转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全部条件。此时,上市公司BH公司和Q公司均不确认所得,Q公司取得被划转资产的计税基础,按划出方原账面净值确定。

  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可适用重组相关政策

  本次划转中,上市公司BH公司不仅转移了环保芳烃油装置及相关资产,而且一并转移了相关负债,并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将相关员工转移至Q公司,构成了“资产+关联债权、负债+员工”的资产包划转。

  案例中,上市公司BH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Q公司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条件,上市公司BH公司涉及的货物、金融商品、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属于可抵扣非应税交易,不缴纳增值税,且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无需转出相关进项税额。

  对于土地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明确,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企业中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笔者认为,上市公司BH公司以划转的净资产向Q公司增资,若净资产中包含房地产,实质上属于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由于划转双方均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故符合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条件,划转涉及的房地产转移可以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需要提醒的是,有观点认为,上述政策中的入股投资必须以改制重组为前提,直接投资不能适用此政策。鉴于此,上市公司BH公司适用该政策时,需审慎处理,或及时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契税和印花税:可适用免税政策

  如果本次划转资产中包含土地、房屋,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免缴契税和印花税。

  契税方面,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案例中,上市公司BH公司与Q公司为母子公司关系,上市公司BH公司若以土地、房屋权属向Q公司增资,视同划转,Q公司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以免缴契税。

  印花税方面,对于资产划转协议涉及的产权转移书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明确,对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因此,上市公司BH公司与Q公司签订的资产划转相关产权转移书据,可以免缴印花税。

  值得注意的是,增资还会涉及营业账簿印花税。案例中,上市公司BH公司以划转净资产向Q公司增资,会直接增加Q公司的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根据印花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Q公司应就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加部分,按照0.025%的税率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制定划转方案时进行总体考量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各税种涉及的企业重组相关政策,各有其适用前提,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条件之间可能存在冲突或协调问题。如果企业仅关注单一税种,片面追求某一税种的政策适用,可能导致其他税种处理不合规,甚至引发补税风险。比如,企业含负债划转,若同时转移资产、关联债权、负债和员工,可以适用不征收增值税政策,但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包含负债的资产划转,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实务中尚存争议,企业需谨慎处理,避免产生税务风险。

  对此,企业在设计划转方案时,应以税务合规为底线,以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为核心。企业可以将各税种的适用条件逐一对照,在确保税务合规的前提下,让方案能够同时满足多税种的政策适用条件。但也要做相应取舍,对于不同政策存在的互斥或叠加关系,企业需结合交易实质审慎选择。

  同时,交易应当以统一的交易目的和实质内容为基础,不应单纯为了享受某一税收优惠而过度设计交易架构。如果企业通过增资等操作“制造”划转条件,以此享受重组优惠政策,税务机关可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定企业税务处理不合规。因此,企业在设计划转方案时,应当确保交易具有真实的商业目的和实质,准备充分、合理的商业目的证明材料,如董事会决议、战略规划、资产评估报告等,降低事后被纳税调整的风险。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资产划转不仅涉及税务合规,还面临证监会监管、证券交易所规则和信息披露等多重约束。若被划转资产涉及特定行业资质或许可(如环保、能源、医疗等),还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同时,上市公司应在涉税方案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按交易所要求充分披露。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6年04月17日  版次:07  作者:薛芬芬  郭婷婷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城关区税务局、兰州市七里河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