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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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wljyjgc@samr.gov.cn,请在邮件标题加注“《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6日。

  附件:

  1.《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1

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提升依法依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依照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现就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健全网络交易平台常态化监管制度,加强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规管理建设,引导企业自主选择符合经营实际需要的合规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合规管理责任,提升合规管理人员履职能力,降低企业合规经营成本,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二、健全合规管理组织

  (一)依法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服务许可,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在网络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组织建设,配备合规管理人员,明确合规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合规管理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开展合规管理工作。

  (二)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一般应当明确合规负责人。网络交易平台企业根据自身组织架构、业务类型、经营规模、人员数量等因素,结合合规管理工作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合规管理员。

  (三)合规管理人员重点提升以下合规管理能力:

  1.熟悉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本企业合规管理要求;

  2.具备识别和防控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规风险的专业知识;

  3.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其他能力。

  (四)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主要负责人支持和保障合规负责人、合规管理员依法有效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合规管理的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

  合规管理员发现本企业存在合规风险时,应当及时妥善处置;发现存在重大合规风险时,及时向合规负责人报告,合规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分析研判,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重大风险。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合规管理工作汇报,并针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处置。

  三、明确合规管理职责

  (五)合规负责人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主要承担下列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合规管理制度、合规管理计划、合规风险管控清单;

  2.定期组织合规自查,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等进行自查,出具书面意见;发现重大合规风险,及时督促整改,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

  3.定期组织撰写合规报告,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

  4.管理、督促和指导合规管理员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合规培训,接受合规咨询;

  5.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汇报合规管理事项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6.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合规负责人职责。

  (六)合规管理员按照职责要求对合规负责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主要承担下列职责:

  1.检查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合规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合规风险管控清单的落实情况;

  2.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合规自查,出具书面意见;发现一般合规风险,督促相关部门处置整改,发现重大合规风险,及时向合规负责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

  3.落实合规负责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合规管理任务;

  4.开展合规培训,接受合规咨询和举报;

  5.记录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定期向合规负责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合规管理情况;

  6.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合规管理事项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7.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合规管理员守则。

  四、完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七)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合规风险管控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合规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定期排查、整改、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八)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合规风险定期排查制度。合规管理员根据合规风险管控清单,按照合规管理制度要求,对合规风险进行定期排查,形成合规风险排查记录。对发现问题的,应当采取措施,并视情况及时上报合规负责人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应当予以记录并实行零风险报告。

  (九)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合规风险定期整改制度。合规负责人定期组织合规风险排查整改,及时解决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合规风险排查整改报告。

  (十)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合规管理定期调度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合规负责人工作汇报,对合规管理、风险排查、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调度,对下个季度重点工作作出安排,形成合规管理调度纪要。

  (十一)指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将合规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调整、培训考核等情况,以及合规风险管控清单、合规管理人员在履行合规管理职责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在合规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

  (十二)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为合规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岗位待遇,保障合规管理专业性、权威性和独立性。

  指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对合规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专业知识等培训考核。

  鼓励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对合规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履职不到位的予以惩戒。

  五、加强组织实施

  (十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规管理的指导,支持企业开展合规培训,并组织对本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的合规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抽查考核结果不符合合规管理要求的,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企业采取整改措施。

  (十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并落实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控动态管理机制,以及定期排查、整改、调度中发现的合规风险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十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时,依法将企业合规管理情况作为确定“双随机”检查频次、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考量因素。

  (十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完善与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的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调动企业自我规范积极性,周密组织实施,推动行政监管与合规管理有机结合,营造合规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

《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进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研究起草了《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台经济发展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平台经济规范发展工作,罗文同志多次强调要将加强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规管理作为实施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重要举措。近年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发展迅速,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同时,一些企业存在合规管理组织不完善、合规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职责任务不清晰、合规运行机制不健全、对合规管理认识不到位等问题,亟需制定相关文件,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指导意见》细化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有利于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增强企业主动合规积极性,防范企业经营风险,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促进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二、起草过程

  (一)扎实开展基础研究。开展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基础研究,遵循平台经济发展规律,把握平台治理趋势,全面梳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借鉴国内外合规管理方面的创新经验,为文件制定提供理论支撑。

  (二)深入进行调研座谈。先后赴多家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开展调研,组织10余位专家学者反复研讨论证,总结梳理平台合规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开拓工作思路,夯实工作基础。

  (三)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多次征求有关部门及相关网络交易平台企业意见,认真听取各方建议,对反馈的意见充分吸收采纳。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为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落实合规管理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共五部分十六条。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健全合规管理组织,包括合规管理组织、合规管理人员、合规管理能力、合规风险处置等四条具体内容。第三部分为明确合规管理职责,包括合规负责人职责、合规管理员职责两条具体内容。第四部分为完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包括建立定期排查整改调度机制、风险排查、问题整改、工作调度、动态管理、履职保障等六条具体内容。第五部分为加强组织实施,包括培训指导、监督管理、激励机制、组织保障等四条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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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6年04月17日   版次:08    作者:周庆华 马振宇 臧紫薇 赵月

  (中国税务报社霍志远税收宣传工作室供稿。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保定市税务局、沧州市税务局)

资产划转涉及多个税种:先分税种具体分析,再总体综合考量

  根据Wind数据统计,2026年第一季度,中国并购市场(包含中国企业跨境并购)共披露1734起并购事件,同比上升5.86%;交易规模约4541亿元,同比上升6.53%。资产划转是企业并购重组的重要工具,不少上市公司为整合内部资产、优化业务架构,倾向于采用资产划转的方式进行重组。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因资产划转税务处理不当,导致大额补税的案例屡见不鲜。笔者提醒,资产划转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各税种的政策适用条件不尽相同,企业需要全面考虑各项税收政策,确保税务合规。

  典型案例

  2026年3月,上市公司BH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将环保芳烃油装置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所涉及的业务,调整至其全资子公司Q公司名下运营。具体调整方式为:上市公司BH公司将上述资产及相关负债按账面净值一并划转至Q公司,并以划转形成的净资产向Q公司增资。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BH公司仍持有Q公司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BH公司相关员工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一并转移至Q公司。

  所得税:符合条件,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案例中,上市公司BH公司与Q公司均为居民企业,且属于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关系。上市公司BH公司按账面净值向Q公司划转资产,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关于划转股权架构的要求,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中规定的情形。

  笔者认为,上市公司BH公司为优化业务架构而开展资产划转,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如果划转后,相关业务继续在Q公司开展,在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转双方在会计上均未确认损益,则本次划转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全部条件。此时,上市公司BH公司和Q公司均不确认所得,Q公司取得被划转资产的计税基础,按划出方原账面净值确定。

  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可适用重组相关政策

  本次划转中,上市公司BH公司不仅转移了环保芳烃油装置及相关资产,而且一并转移了相关负债,并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将相关员工转移至Q公司,构成了“资产+关联债权、负债+员工”的资产包划转。

  案例中,上市公司BH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Q公司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条件,上市公司BH公司涉及的货物、金融商品、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属于可抵扣非应税交易,不缴纳增值税,且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无需转出相关进项税额。

  对于土地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明确,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企业中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笔者认为,上市公司BH公司以划转的净资产向Q公司增资,若净资产中包含房地产,实质上属于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由于划转双方均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故符合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条件,划转涉及的房地产转移可以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需要提醒的是,有观点认为,上述政策中的入股投资必须以改制重组为前提,直接投资不能适用此政策。鉴于此,上市公司BH公司适用该政策时,需审慎处理,或及时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契税和印花税:可适用免税政策

  如果本次划转资产中包含土地、房屋,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免缴契税和印花税。

  契税方面,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案例中,上市公司BH公司与Q公司为母子公司关系,上市公司BH公司若以土地、房屋权属向Q公司增资,视同划转,Q公司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以免缴契税。

  印花税方面,对于资产划转协议涉及的产权转移书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明确,对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因此,上市公司BH公司与Q公司签订的资产划转相关产权转移书据,可以免缴印花税。

  值得注意的是,增资还会涉及营业账簿印花税。案例中,上市公司BH公司以划转净资产向Q公司增资,会直接增加Q公司的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根据印花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Q公司应就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加部分,按照0.025%的税率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制定划转方案时进行总体考量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各税种涉及的企业重组相关政策,各有其适用前提,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条件之间可能存在冲突或协调问题。如果企业仅关注单一税种,片面追求某一税种的政策适用,可能导致其他税种处理不合规,甚至引发补税风险。比如,企业含负债划转,若同时转移资产、关联债权、负债和员工,可以适用不征收增值税政策,但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包含负债的资产划转,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实务中尚存争议,企业需谨慎处理,避免产生税务风险。

  对此,企业在设计划转方案时,应以税务合规为底线,以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为核心。企业可以将各税种的适用条件逐一对照,在确保税务合规的前提下,让方案能够同时满足多税种的政策适用条件。但也要做相应取舍,对于不同政策存在的互斥或叠加关系,企业需结合交易实质审慎选择。

  同时,交易应当以统一的交易目的和实质内容为基础,不应单纯为了享受某一税收优惠而过度设计交易架构。如果企业通过增资等操作“制造”划转条件,以此享受重组优惠政策,税务机关可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定企业税务处理不合规。因此,企业在设计划转方案时,应当确保交易具有真实的商业目的和实质,准备充分、合理的商业目的证明材料,如董事会决议、战略规划、资产评估报告等,降低事后被纳税调整的风险。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资产划转不仅涉及税务合规,还面临证监会监管、证券交易所规则和信息披露等多重约束。若被划转资产涉及特定行业资质或许可(如环保、能源、医疗等),还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同时,上市公司应在涉税方案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按交易所要求充分披露。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6年04月17日  版次:07  作者:薛芬芬  郭婷婷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城关区税务局、兰州市七里河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