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带你了解茶与增值税的事
发文时间:2019-01-17
作者:厦门税务
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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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业生产者自行销售自产茶叶征收增值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政策依据:根据《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规定,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①农业生产者自行销售自产的茶青及初制茶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②农业生产者自行销售精制茶,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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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农业生产者销售茶叶适用何种增值税税率呢


  对于一般纳税人


  1. 一般纳税人销售茶青和初制茶适用10%的增值税税率。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一条:纳税人销售粮食等农产品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一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因此,销售茶青和初制茶适用10%的增值税税率。


  2. 一般纳税人销售精制茶、茶饮料等适用16%的增值税税率。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一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因此,销售精制茶、茶饮料等适用16%的增值税税率。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


  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茶青、初制茶、精制茶、茶饮料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购买茶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根据以上规定,一般纳税人购买茶叶如果用于集体福利如发放给职工、或者用于交际应酬如赠送给客户、或者用于个人消费等情况,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但是如果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如酒店提供会议服务时需沏泡茶水用的茶叶,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所以购买茶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需要从用途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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