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本季度销售额包括代开部分不超过9万,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对于代开的部分,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发文时间:2017-07-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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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代开专票视不同情况分别填列在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或者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小微免税销售额填列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以及18栏“小微企业免税额”;代开专票预缴税额填列在第21栏“本期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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