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工作,政策上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了哪些支持?在绩效评价方面有哪些特殊安排?
发文时间:2020-07-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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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政策支持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中央财政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补激励。二是符合条件的担保、再担保机构可继续享受担保赔偿准备和未到期责任准备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支小支农融资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三是鼓励地方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


  同时,为了发挥好绩效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的积极性,财政部专门印发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财金〔2020〕31号),改变过去过度关注盈利性指标的评价导向,从政策效益、经营能力、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四个维度重新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政策导向、鼓励业务拓展、弱化盈利考核、强化正向激励,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薪酬待遇等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让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更有动力去支小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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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委,作者系第五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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