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之前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的缴费告知单,应如何缴费?
发文时间:2020-12-01
来源: 青岛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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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缴费人在2020年11月1日之前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的缴费信息核定,可直接持缴费告知单到银行缴纳费款,缴费渠道是原社保费缴费渠道;缴费人在2020年在11月1日之后有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的缴费信息核定,核定信息推送税务部门后,应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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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居民企业并购重组业务涉税事项操作指引(2025)(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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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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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指引目的

  第三节 业务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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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并购重组业务的税收待遇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一般性税务处理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五节 综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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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股权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三节 企业合并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四节 企业分立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五节 资产划转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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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其他交易形式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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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