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525 答:根据《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税地[1991]81号)第七条规定,对既无数量又无金额的购销合同应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计税不到5元的不退税、不轧抵,超过5元的就差额部分补贴印花。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89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