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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规定,跨省异地、省内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以及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在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异地所有项目的工程造价100亿元的项目,0.4%的个人所得税意味着4,000万元,税负是很重的,建议大家结合“建筑工人实名制”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更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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