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权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发文时间:2020-12-09
来源: 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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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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