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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答: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非发票)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个人、国家机关、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农村小商贩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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