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主要标准?
发文时间:2020-12-29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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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界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主要标准是“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


“情况”是指经济业务的全部构成要素,包括销货方、购货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开票项目,


比如,双方存在真实交易,但开票人或受票人不是实际交易方、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金额不符、开票项目


与实际交易项目不符,都构成虚开:


虚开(非法代开)增值税发票:


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对于非法代开发票的行为,依照虚开发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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