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视同销售业务中,销售金额的确定方法是什么?
发文时间:2021-01-13
来源:焦点财税
收藏
573

答:1.会计上的收入,通常以公允价(本企业同期同类的市价)确定,没有公允价的,直接以成本结转,没有组价(组成计税价格)这种说法(组价只是税法概念)。


2.所得税收入,通常以公允价(本企业或同类企业同期同类的市价)确定;外购商品可以直接以进价确定(一般是指购入时间不超过12个月);没有公允价的,或者公允价明显偏低而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核定,也没有组价这种说法。


3.组价主要体现在流转税中。流转税销售额的确定,必须严格按以下三个步骤:首先看本企业的同期同类价格,再看同类企业的同期同类价格,都没有时才按组价。而且三个流转税的组价公式不完全相同。


(1)只征收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增值税成本利润率为10%)


(2)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的


(3)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比例税率)


注:成本利润率为营业税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我要补充
0

推荐阅读

律师办理居民企业并购重组业务涉税事项操作指引(2025)(试行)

上海律协全新发布2025年新一批业务操作指引,由上海律协各专业研究委员会组织编制,以期为广大律师同行的执业提供宝贵参考。

  其中,为更好地帮助承办律师以高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参与企业并购重组业务,上海律协财税与海关专业委员会特制定《律师办理居民企业并购重组业务涉税事项操作指引(2025)(试行)》。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并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而是旨在实际执业中为律师提供指导和帮助。

律师办理居民企业并购重组业务涉税事项操作指引(2025)(试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指引背景

  第二节 指引目的

  第三节 业务处理原则

  第四节 指引适用环节

  第五节 指引适用范围

  第二章 并购重组涉税事项的处理概述

  第一节 并购重组业务涉税事项的三个维度

  第二节 并购重组业务的税收待遇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一般性税务处理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五节 综合运用

  第三章 各并购重组交易形式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一节 资产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二节 股权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三节 企业合并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四节 企业分立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五节 资产划转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六节 债务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七节 其他交易形式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四章 其他税种的并购重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