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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 答:已申请缓缴的企业如需缴费,按不同所属期采取相应操作。
(1)对于划转时点前(所属期10月前)的缓缴费款,企业需先向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核定,社保部门受理后通过特殊缴费渠道将征集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按照特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2)对于划转时点后(所属期10月及以后)的缓缴费款,企业可直接通过自行申报缴费渠道进行缴费,可选择一次性全部缴纳或者分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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