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制定下发了《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各级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让真正有退出需求、债务关系清晰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提升注册登记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组织保障,做好工作衔接,确保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有序开展、全面落实。
二、统一登记制度。
自2017年3月1日起,全省各级企业登记机关必须执行《指导意见》。已经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的地方,要按《指导意见》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与《指导意见》不一致的做法,一律改为以《指导意见》规定为准。尚未开展试点的地方,要认真做好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各项准备。
三、提升操作能力。
省局将按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做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和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的优化改造工作,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全省各级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深入理解企业简易注销的意义,帮助窗口工作干部全面掌握《指导意见》内容、材料规范、工作流程等,熟悉业务平台操作,具备熟练指导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能力。
四、注重宣传引导。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做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宣传解读,引导公众全面了解选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带来的便利和对应的责任,强化企业的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加强社会监督,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各地在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注意收集汇总,及时上报省局企业注册管理局。
江西省工商局
2017年1月12日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
目录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07企业基础信息表及表单选择
14纳税调整明细表
38税收优惠明细表
4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47弥补亏损明细表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一、政策提示
(一)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政策提示
1. 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
2019 年以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如下(需同时满足):
(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
资产总额:指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 /4。
从业人数:指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计算方法同上)。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2.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 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② 分支机构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③ 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如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以后年度符合了相关政策享受条件,应先修改相关行业后,再申报享受相关政策。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具体享受条件及相关要求请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按照文件规定需符合相应条件或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清单认定,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小微企业不能享受有关政策。
(3)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会带来折旧计提和扣除的税会差异。对于该项资产而言,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当年,对允许一次性扣除的金额与会计核算计提折旧金额之间的差额要进行纳税调减;在以后年度,则要对会计核算计提折旧的金额进行纳税调增。
此处主要列举小型微利企业常见扣除项目,具体扣除条件及相关要求可参考下文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填报要点。如企业发生其他扣除项目,可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做纳税调整。
(二)涉及纳税调整的常见限额扣除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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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pdf(请在网页端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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