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江苏省苏州、昆山、张家港、南京的零售药店与个人的销售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发文时间:2022-10-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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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动产买卖合同的书立人中有个人的,那么该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该动产买卖合同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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