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原材料与库存商品该如何区分?
发文时间:2023-9-30
来源:轻松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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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销售的砂子和石头是原材料还是库存商品呢?如果需要进一步加工,怎么结转成本?

解答:

原材料、产成品和库存商品都是属于存货的会计科目,性质上是一样的,只是用途上有细微差异。

原材料——通常是制造型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在使用,因为这类存货意味着购进后后续会进行加工,最后以另外的形态出现,不再以购进的原形态出现在客户面前。

产成品——是制造型企业用来核算自家生产、制造完工的产品,是可以直接用来销售的。实务中,有些会计人员将制造业的自产产品用“库存商品”核算,是不太合适的。

库存商品——通常是商贸企业在使用,即购进后可直接销售的,且基本上以原状态的形式销售,如果有加工也是简单加工,比如大包装的变换为小包装。同时,餐饮服务企业对于不需要加工的香烟、酒水等,也可在该科目核算。

回到问题本身,如果沙子和石头是企业自己在矿山采集并加工的,准备用于销售的建议在“产成品”,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加工的,要么暂时不结转,如果非要结转的话则可以在“半成品”核算。

如果沙子和石头是外购的,需要看本身企业主要业务,如果企业偏向于加工的,即所有或大部分购进的沙子和石头都会经过加工再销售的,应作为“原材料”核算;如果主要从事销售业务,即购进的沙子和石头大部分是直接销售的,只有小部分加工才销售的,可以作为“库存商品”核算。

至于加工的成本结转,当然是按照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行归集、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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