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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该员工为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单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下载更新获取即可,扣缴单位请勿重复操作采集或修改数据,若已经操作了,单位可勾选人员--更多操作--删除,重新下载更新即可解决该问题。
若该员工未自行采集,需要通过扣缴单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中代为采集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优化了采集规则,新增“婚姻开始时间”和“婚姻结束时间”模块,且“婚姻开始时间”为必填项,所以扣缴单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需要补充完善“婚姻开始时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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