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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 【问题】
就《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75号),有三个问题咨询您,感谢您百忙中回复:
1.《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性质是什么呢?是部门规章还是部门工作制度文件?
2.违反《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后果是什么呢?第八条提到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中的有关规定具体指哪些规定呢?
3.违反《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对相关担保效力文件的影响如何呢?会导致这些文件无效还是效力待定?
【回答】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75号,以下简称75号文)属于国务院国资委规范性文件。75号文第八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中的有关规定具体指《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
75号文主要是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不涉及担保文件效力方面的内容。
依据: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75号)
八、严格追究违规融资担保责任。中央企业应当对集团内违规融资担保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对集团外无股权关系企业和对参股企业超股比的违规担保事项,以及融资担保规模占比超过规定比例的应当限期整改,力争两年内整改50%,原则上三年内全部完成整改。对因划出集团或股权处置形成的无股权关系的担保、对参股企业超股比担保,应当在两年内清理完毕。融资担保应当作为企业内部审计、巡视巡查的重点,因违规融资担保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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