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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
可直接进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功能页面,对已完成备案的合同进行支付备案。

或者,进入【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模块,选中需进行支付备案的合同,点击右端“对外支付备案”键,即可跳转至支付备案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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