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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5 【回答】
不能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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