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841 【回答】
汽车不构成房产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送汽车的目的是促销,所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购进汽车时应当单独计入库存商品,而不能计入开发成本,不能作为扣除项目来处理。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按照捆绑销售的原则来处理。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