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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由于免租期内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征税,因此,可以将总租金分配到具体的付款时间,删除免租字样。
例如,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的房屋3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第1年免房租,第2年、第3年租金分别为每年10万元,分别于2022年1月10日、2023年1月10日前支付。则第1年免租期内应当按照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如果改为:
3年总租金20万元,2022年1月10日前支付10万元、2023年1月10日前支付10万元。则第1年就不需要按照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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