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448 【回答】
第十一条 增值税法第十六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具体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其他具有进项税额抵扣功能的扣税凭证。
政策依据:国务院令第8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