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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回答】
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事项=(交易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不征增值税+非经营活动类非应税交易(不完全列举),不征收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不征税项目+不构成增值税销售额的代收款项+增值税其他非应税交易事项)-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非应税交易
根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非应税交易(统称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发生增值税法第三条至第五条以外的经营活动,并取得与之相关的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
(二)不属于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结论:
非应税交易:发生经营活动并取得了相关经济利益,除特别规定外,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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