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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路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经营所得汇总纳税申报界面,选择申报年度,确认申报信息,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
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路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经营所得申报】-【经营所得(C表)】,选中所需申报的税款年度后,点击【开始申报】后进入基本信息页面。纳税人可选择汇总地信息或根据需要新增“被投资单位信息”。点击下一步后进入“税款计算”页,确认税款信息。若确认无误,点击后进入提交结果页面,纳税人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缴税或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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