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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不用缴纳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有四种情形,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分别是
(一)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
(二)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
(四)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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