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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第9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合理安排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回答】
关于超龄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第9条作出了明确的适用规范,要求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安排遵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值得重点关注的是,该条款采用穷尽式列举的立法表述,未设置“等”或类似兜底条款。据此,我们倾向性认为,超龄劳动者可享有的法定休息休假权益应限定于前述两项法规的规制范围内。
前述两项法规仅规范工时制度及法定节假日休假事宜,并未涵盖带薪年休假、病假、丧假、婚假等各类法定假期及对应待遇。基于该条文架构,超龄劳动者依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带薪年休假、病假、丧假等正式员工假期及福利待遇的,可能缺乏直接、明确的新规依据。
为规范超龄劳动者的休假管理,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在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时,专门就假期待遇问题作出明确、细化的约定,例如明确超龄劳动者不适用带薪年休假、病假、丧假等法定假期,同时厘清企业规章制度中其他公司假期和福利待遇的适用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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