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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扣缴义务人从未开展过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业务的,需先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扣缴税款登记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办理,登记完成后再按以下流程办理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
一、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
扣缴义务人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模块采集信息,生成企业信息码(如果之前已采集过该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则跳过本步骤)。
二、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
生成非居民企业信息码之后,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中点击新增合同采集信息。信息采集完成后,在“操作”栏可跳转后续业务办理,如点击“对外支付备案”,可对符合对外支付备案条件的合同进行对外支付备案;点击“更多-申报”,可跳转企业所得税扣缴申报等界面进行相应的申报。
三、扣缴企业所得税
如未在【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模块直接跳转企业所得税扣缴申报模块的,也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选择已采集的合同进行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
温馨提示:
扣缴义务人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对外支付综合办税(国际汇税通)】套餐一站式办理上述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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