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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问: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印花税时,系统提示"征收品目'技术合同'的对应的征收子目为空,请联系税务机关补充税费种认定信息。",应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若作废过印花税申报表,但前期采集的印花税税源信息仍存在且无采集征收子目,会导致出现此提示。纳税人可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找到对应的印花税税源信息进行修改,选上征收子目后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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