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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问题】我们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想咨询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标准是多少?如果我们企业季度销售额刚好达到标准,能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答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起征点标准如下: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上述起征点不含本数。
因此,季度不含税销售额正好30万元,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通俗来说,大于等于30万元就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小于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
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规定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或者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应纳税额的,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适用本条起征点标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2026年9月8日《政务热线直通车》节目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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