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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问题】2026年1月1日起,物业管理公司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能否在水费中区分出污水处理费并适用增值税不征税政策?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二)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一)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财税[2014]151号文件等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属于收取或者代为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法定主体,其以自己名义收取自来水水费并开具发票的,应以收取的全部价款为销售额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同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0号)有关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12366问答(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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